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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聚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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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阶下囚————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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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楼主| 发表于 2008-02-09 16:25:00 | 只看该作者
院四号的等级不森严,规矩也不苛刻,所以没有人问新人的话,保全只有自己动口动手。   “
哪儿的!”   

“牡丹桥。”   

“在社会上是个做甚的!”保全在试探对方是不是大混混。   

“没事儿干,瞎混。”小孙不慌不忙的回答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他是个大混混。   

“那你靠甚吃饭了!哪来的钱!”   “给朋友一个饭店帮帮忙。”   

“饭店?哪个饭店?几张台子?”本市几个大饭店的老板那可都是惹不起的。   

“一个小吃铺,就四五张台子。”   

噢!大家都长出一口气:顶多是个小混混!   “

看你说个话挺油的,知不知道这里面的规矩!”保全严厉起来。   “知道一点儿。”小孙嗫嚅着,已不象起初那么流利地问一句答一句了。   “
那我就让你知道全了!顶好!”保全怒喝着下了炕。   

小孙看来确实知道一点规矩,最起码他会顶墙,此时的他很自觉地顶到了墙上。   

保全上去就是几肘子,可他的身体的确不好,肘子打到小孙的脊背上,发出苍白的声音,连他自己都能感觉到缺乏力度。保全跳上炕,抬起腿用脚后跟砸小孙,但是,他的脚肘子也同样力道不足,并且还使他站立不稳。   

旁边的人忙扶住他怕他摔倒,但没人动手接替他。   

保全还在骂:“老子让你油!让你油!老子今天打死你个透你妈!”也不知他是在骂小孙,还是捎带着把不配合自己的老赵他们一齐骂了。   

我站了起来,走到顶着的小孙旁边。小孙并不壮实,顶在墙上露出的脊背让我产生了一种想打人的兽类冲动。   

我抬起右臂,稍往下一蹲时,右肘尖顺势砸了下来。   “嗵”!小孙应声倒地,我这一下势大力沉,小孙应该不是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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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楼主| 发表于 2008-02-09 16:26:00 | 只看该作者
我一脚踢在小孙的心口:“给老子站起来!”   

小孙哆嗦着站起来,没有任何反抗,又乖乖顶到了墙上。   

我的胆壮了,喝道:“给老子顶好!”接着又是几下。   每一肘落到小孙背上时,他都要剧烈地抖动一下。挨第四下,他终于又扛不住了,“扑通”一声倒在地上。   

保全跳下炕,朝着地上的小孙连踹带踢:“老子让你油!让你油!”   

敏锐的我觉得不对头,仔细一看,果然,小孙白眼直翻,嘴角渗出了白沫。妈的!这么经不住打,才几下就打出事儿了?   

我赶紧蹲下来,狠掐小孙的人中,保全等人也围过来,掐虎口,拍脸,往头上扑水,抢救得不亦乐乎。   

小孙可能是承受不住突如其来的猛烈打击。一下子背过气了,在我们准专业的抢救下,他终于清醒过来。   “

咋的了!给老子装死?!”保全又怒喝道。   

“不是装,是刚才迷糊了一下。”小孙小心地解释。   

“给老子顶好!”   

小孙赶忙再次顶好,可他毕竟吃不住打,保全也不想闹出什么事来,于是又敷衍了几下,水土到此结束。   

我觉得自己出师不利,初次出手就把人打得背过气去了,兆头不好。可大家却一致认为是好事,说我下手狠力气大,以后不管到了哪儿都能混出头。   

“狼崽子”!保全恶狠狠地骂了我一句,从此对我另眼相看视为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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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楼主| 发表于 2008-02-09 16:28:00 | 只看该作者
三十三 我爱大喇叭  夏天到了,天气慢慢热起来,九平方的号子里挤着七个人,释放出来的废气也足以使污浊的空气升温两三度,再加上棉絮不时沾到我们的脸上、钻入我们的肺里,很是难受。
  经四蛤蟆请示干部们,我们被允许到院子里拆棉纱。
  这天上午,原料抬来分到各号后,我们领了瓶盖出来,排成一长溜坐到南墙根底,开始拆棉纱。
  这时大约是九点多,突然,南墙上挂着的一只落满灰尘的大喇叭有了些动静,断断续续几声交流声后,信号稳定了,传出了本市经济广播电台“温馨预约”点歌栏目女主持的声音,院子里顿时一片欢腾!
  据听说奶牛听音乐能多产奶、肉猪听音乐长膘快,我想南看的领导们应该不会把我们等同于奶牛和肉猪吧?但不管如何,有音乐听,总是让我们心情欢悦的,现在的我早已过了入监之初对什么也没有兴趣,只想着快点出去的迷惘期,正逐渐成长为一名老(资格)犯人。
  在高中及大学时,由于功课重时间紧,听歌学歌总停留在爱好阶段,而在南看五院四号拆棉纱的岁月里,我才对所谓“流行金曲”有了比较完整的系统接触,还因此学会了很多以前想学但一直没有学会的好歌。这多半要归功于“温馨预约”里的点歌者,他们总是善解人意地大点流行金曲,如果一首歌正在流行,那么最多时一天能点七八遍,这时间足以让我学会哼唱并细细体味其旋律的韵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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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楼主| 发表于 2008-02-09 16:29:00 | 只看该作者
首当其冲的便是郑智化的《水手》、《生日快乐》。郑智化这位来自台湾的残疾歌手声音略带沧桑,细听之下有点玩世不恭,这两首歌被他演绎得十分耐听,加上歌词朗朗上口,挺符合我的心境。其他的如《星星点灯》、《单身逃亡》等也不错,时至今日,我仍然很喜欢郑智化的歌。
  郑智化最强有力的对手是刘德华,九十年代初是“四大天王”的天下,在 “温馨预约”里,华仔的歌无疑也是很受欢迎的,其中我最喜欢《来生缘》,每当我听到这首歌时,我总会想起她,想起属于我俩的许多东西,不过想起又如何?不还是如歌中所唱的那样,这辈子是不说了,来生再续缘吧。
  另外还有童安格的《明天你是否依然爱我》让我印象深刻,因为案发当晚,我和杨梅下自习回宿舍时,一路上哼着的,就是这首歌。
  凑巧的是,“温馨预约”里播放过好几次让我刻骨铭心的两首歌,这两首歌是我被押往南看的途中,在汽车的收音机里听到的——
  “我对你的心你永远不明了,我对你的爱却永远在煎熬……你对我象雾象雨又象风,任凭我的心跟着你翻动”。
  “曾经在雨中对我说,今生今世相守,曾经在风中对我说,永远不离开我!多少缠绵编织成的梦,多少爱恨刻划的镜头,为何一切到了终究,还是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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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楼主| 发表于 2008-02-09 16:29:00 | 只看该作者
真是柔肠百转,悱恻千回啊!音乐的感染力和穿透力对我而言无疑是巨大的,每当我听到这两支熟悉的旋律时,真有一种恍如隔世的触动。
  在院子里靠着南墙拆棉纱,拆着棉纱听音乐,真是住号子的一大享受,哪怕每天的“三瓢”再稀些,“两圪旦”再小点,我也心满意足。
  大喇叭每天上午跟我们“温馨预约”,中午停了,下午四点开始播些其他节目,大多是些热线咨询类的,听众与主持人交流些心理上的问题,比较有意思,人犯们都听得津津有味,毕竟主持人是女的啊,住号子时间长了,任何雌性的东西,包括声音都是大受欢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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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楼主| 发表于 2008-02-09 16:30:00 | 只看该作者
三十四 大学生人犯

某次写明信片时,我让杨梅把我的英语课本送进来。果然没过几天,她就送来了(事后我才知道,案发之后我所有的东西都被父亲拿回了老家,杨梅给我送来的是她自己的课本,而她在学校只能和别人共用一套)。
  监所里不准有任何写有文字的东西,为的是避免传递信息、串供,但英文在五院除了我之外就没有几个人认识了,再加上时间一长,干部和大兵们都知道我是个大学生,送进来的英文书也仅仅是课本而已。当然,最重要的是王干事坚决支持让我在号子里继续学习,于是四册英语课本顺利地送到了我的手中,而且无论哪次查号,我的课本总是安然无恙。

我一直很喜欢英语,加上在高中时就基本把语法学完了,大学主要是增加词汇量,所以尽管没有老师教,也并未对我的自学产生太大的障碍。好几年的牢狱生活里,我不仅看完读透了这四册课本,还让家里另外给我买了十多本英文原著,如《红与黑》、《教父》、《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茶花女》、《飘》等供我阅读。
  五院只有我一个大学生,可南看并非只有我一个,羁押的大学生里甚至还有我的校友,二院就有一个也是经管院的,他和我是同年新生,但他比我还早进来一个月,他叫眯眯。
  眯眯是本地人,好象是经管院九二会计系的,因为偷同学们的录音机、饭票、菜票当然还有现金,总价值因为超过了5000元而入监。眯眯虽说也是个大学生,但他却没有得到任何尊重,其中原因我不是很清楚。眯眯的眼睛和我一样也很小,笑起来眯成一条缝,所以大家管他叫眯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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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楼主| 发表于 2008-02-09 16:30:00 | 只看该作者
南看的四院还有两个大学生,其中一个叫高美声,另一个叫淋病。
  高美声是西山大学艺术系学声乐的,据说专修美声唱法,修得连说话都是一股美声味儿从鼻子里发音,有时南看要组织人犯们学唱《社会主义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时,总要到四院请高美声来教。高美声是因为偷了三十几辆自行车而被派出所抓了现行,这才来到我们身边教大伙唱歌的。
  淋病是理工大学的,这家伙高中复习了好几年,才从老家来到本市读大学。淋病爱好广泛,不仅爱抽烟喝酒,尤其最爱好量米(嫖妓)。因为囊中羞涩量不起高价米,只得去桥东街一个靠近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的廉价米聚集地量些低价米。便宜没好货,于是淋病染上了淋病。淋病为了满足爱好,不仅撒谎跟老实巴交的双亲要钱,还偷拿同学们的东西去卖。先偷拿宿舍的,后来逐渐发展到偷其他宿舍的。当他决心到社会上一试身手时,便来到了我们身边。很不幸,后来有一段时间,我还和淋病这个猥琐的家伙同住一个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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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楼主| 发表于 2008-02-09 16:31:00 | 只看该作者
三十五 我的律师

天气已很热了,虽然是在院子里拆棉纱,但同样棉絮飘飞,沾到脸上钻入肺里,让人很不舒服。
  就在这不舒服中,我等来了我的又一次动静:下起。
  经我送起诉书的法官很年轻,戴着金丝眼镜,温文尔雅。他说他是本案的审判长,姓王。我想从王法官的口气中探听点什么,可他只说了两个字——可惜。
  起诉书的最后部分,检察院适用了刑法中的三条提请法院审判。王干事看了起诉书后说,这三条分别是故意杀人、自首、防卫过当。我慌了,连声说我不是故意杀人。王干事说防卫过当不是一个单独的罪名,不能独立使用,比如你把人捅死了,就把防卫过当加在故意杀人罪的后面;你要是把人捅伤了;就加在故意伤害罪的后面。他又说看来检察院给我认定为防卫过当和自首了,四蛤蟆插嘴说那就判不了逑什么,顶多判个缓期,下了判就能回去念书。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四蛤蟆很内行地又说前年判了个防卫过当的案子,是大混混汪洋手下的几个马仔去张军家抄家,张军兄弟二人用五连发散弹枪打死一个打伤两个,然后举着枪去自首。最后法院判了个缓期,兄弟俩就放出来了。王干事说是的,是尚马街的案子。
  我的心中一阵狂喜!我的眼前一片灿烂!光明的前途在向我招手!还等什么呢?快点开庭!快点下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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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楼主| 发表于 2008-02-09 16:33:00 | 只看该作者
几天之后,父亲给我请的律师来了。
  律师自我介绍姓李,属于大河律师事务所,是省律师协会副主席。李大律师留着大背头,很有气势,发福的肚子就是充满信心的象征。

李大律师声如洪钟口若悬河,说要给我做无罪辩护,他认为我属于正当防卫而没有过当。李大律师说他们七个打你一个,你在挥刀自卫过程中无意捅死一人,这怎么能是过了当呢?过当与否的界限是双方力量的对比,你就算手中有刀,但那力量如何能强得过七个人呢?李大律师说法庭应该听取我的意见,应该采纳我的无罪辩护!
  李大律师说得我心花怒放心悦诚服!李大律师让我静候佳音等待捷报!
  见了律师后,我从提审室回到院子,把会见情况跟大家说了说,大伙都由衷地为我高兴,一致认为顶多判个缓期。
  于是我也相信,我顶多被判个缓期,出去重回学校那是板上钉钉迟早的事!
  李大律师的确名气大,由于招牌大所以胃口也大。出狱后,我听父亲说,送红包三千五千人家根本不看,婉拒!后来只好给了一万,这才笑纳!父亲还说不管花多少钱,人家还是判了个十年,但不管判多少,该花的钱一定要花!

律师这个行当,说好听点是各为其主,说难听点是有奶便是娘,只跟钱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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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楼主| 发表于 2008-02-09 16:34:00 | 只看该作者
李大律师是大河律师事务所的头头,我羁押在南看时,他是我的辩护律师(后来因为种种原因,父亲被迫更换了律师),因此在法庭上辩论时,他极尽溢美之词,说我在学校多么热情善良,多么好学向上,一个这么好的孩子,绝对不可能会有恶意攻击他人的倾向!说得我都有点脸红了:这些虽都是事实,可法庭上人这么多,也不能老夸我呀!

但是,后来我到了尚马街,大河律师事务所里的另两个律师却突然成了原告的律师。中院开庭时,他们嘴脸一变,在法庭上怒斥我为暴徒,说我是他们从业多年来见到的最凶残的凶手;说我怎么狠心因一点口角就致同学于死地;说我是大学校园的败类,是令人发指的害群之马;说我平日里就每天横行霸道不可一世,最终激起了众怒……
  时至今日,对于律师我再没什么可说的,我甚至并不痛恨他们,而只有鄙夷,深深的鄙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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