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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信步漫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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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水]信步漫游的灌水新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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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1#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2 12:10:00 | 只看该作者
?初,青龙三年中,寿春农民妻自言为天神所下,命为登女,当营卫帝室,蠲邪纳福。饮人以水,及以洗疮,或多愈者。於是立馆后宫,下诏称扬,甚见优宠。及帝疾,饮水无验,於是杀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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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2#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2 12:10:00 | 只看该作者
“吾三年春正月丁亥,太尉宣王还至河内,帝驿马召到,引入卧内,执其手谓曰:“吾疾甚,以后事属君,君其与爽辅少子。吾得见君,无所恨!”宣王顿首流涕。魏略曰:帝既从刘放计,召司马宣王,自力为诏,既封,顾呼宫中常所给使者曰:“辟邪来!汝持我此诏授太尉也。”辟邪驰去。先是,燕王为帝画计,以为关中事重,宜便道遣宣王从河内西还,事以施行。宣王得前诏,斯须复得后手笔,疑京师有变,乃驰到,入见帝。劳问讫,乃召齐、秦二王以示宣王,别指齐王谓宣王曰:“此是也,君谛视之,勿误也!”又教齐王令前抱宣王颈。魏氏春秋曰:时太子芳年八岁,秦王九岁,在于御侧。帝执宣王手,目太子曰:“死乃复可忍,朕忍死待君,君其与爽辅此。”宣王曰:“陛下不见先帝属臣以陛下乎?”即日,帝崩于嘉福殿,魏书曰:殡于九龙前殿。时年三十六。臣松之按:魏武以建安九年八月定鄴,文帝始纳甄后,明帝应以十年生,计至此年正月,整三十四年耳。时改正朔,以故年十二月为今年正月,可强名三十五年,不得三十六也。癸丑,葬高平陵。魏书曰:帝容止可观,望之俨然。自在东宫,不交朝臣,不问政事,唯潜思书籍而已。即位之后,褒礼大臣,料简功能,真伪不得相贸,务绝浮华谮毁之端,行师动众,论决大事,谋臣将相,咸服帝之大略。性特强识,虽左右小臣官簿性行,名迹所履,及其父兄子弟,一经耳目,终不遗忘。含垢藏疾,容受直言,听受吏民士庶上书,一月之中至数十百封,虽文辞鄙陋,犹览省究竟,意无厌倦。孙监曰:闻之长老,魏明帝天姿秀出,立发垂地,口吃少言,而沉毅好断。初,诸公受遗辅导,帝皆以方任处之,政自己出。而优礼大臣,开容善直,虽犯颜极谏,无所摧戮,其君人之量如此之伟也。然不思建德垂风,不固维城之基,至使大权偏据,社稷无卫,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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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3#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2 12:11:00 | 只看该作者
曰:评曰:明帝沉毅断识,任心而行,盖有君人之至概焉。于时百姓彫弊,四海分崩,不先聿脩显祖,阐拓洪基,而遽追秦皇、汉武,宫馆是营,格之远猷,其殆疾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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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4#
发表于 2007-10-22 12:53:00 | 只看该作者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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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5#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3 10:46:00 | 只看该作者
魏书四

三少帝纪第四

养王齐王讳芳,字兰卿。明帝无子,养王及秦王询;宫省事祕,莫有知其所由来者。魏氏春秋曰:或云任城王楷子。青龙三年,立为齐王。景初三年正月丁亥朔,帝甚病,乃立为皇太子。是日,即皇帝位,大赦。尊皇后曰皇太后。大将军曹爽、太尉司马宣王辅政。诏曰:“朕以眇身,继承鸿业,茕茕在疚,靡所控告。大将军、太尉奉受末命,夹辅朕躬,司徒、司空、冢宰、元辅总率百寮,以宁社稷,其与群卿大夫勉勖乃心,称朕意焉。诸所兴作宫室之役,皆以遗诏罢之。官奴婢六十已上,免为良人。”二月,西域重译献火浣布,诏大将军、太尉临试以示百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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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6#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3 10:47:00 | 只看该作者
?丁丑诏曰:“太尉体道正直,尽忠三世,南擒孟达,西破蜀虏,东灭公孙渊,功盖海内。昔周成建保傅之官,近汉显宗崇宠邓禹,所以优隆隽乂,必有尊也。其以太尉为太傅,持节统兵都督诸军事如故。”三月,以征东将军满宠为太尉。夏六月,以辽东东沓县吏民渡海居齐郡界,以故纵城为新沓县以居徙民。秋七月,上始亲临朝,听公卿奏事。八月,大赦。冬十月,镇南将军黄权为车骑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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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7#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3 10:47:00 | 只看该作者
十二月,诏曰:“烈祖明皇帝以正月弃背天下,臣子永惟忌日之哀,其复用夏正;虽违先帝通三统之义,斯亦礼制所由变改也。又夏正於数为得天正,其以建寅之月为正始元年正月,以建丑月为后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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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8#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3 10:47:00 | 只看该作者
异物志曰:斯调国有火州,在南海中。其上有野火,春夏自生,秋冬自死。有木生于其中而不消也,枝皮更活,秋冬火死则皆枯瘁。其俗常冬采其皮以为布,色小青黑;若尘垢汙之,便投火中,则更鲜明也。傅子曰:汉桓帝时,大将军梁冀以火浣布为单衣,常大会宾客,冀阳争酒,失杯而汙之,伪怒,解衣曰:“烧之。”布得火,炜晔赫然,如烧凡布,垢尽火灭,粲然絜白,若用灰水焉。搜神记曰:昆仑之墟,有炎火之山,山上有鸟兽草木,皆生於炎火之中,故有火浣布,非此山草木之皮枲,则其鸟兽之毛也。汉世西域旧献此布,中间久绝;至魏初,时人疑其无有。文帝以为火性酷烈,无含生之气,著之典论,明其不然之事,绝智者之听。及明帝立,诏三公曰:“先帝昔著典论,不朽之格言,其刊石於庙门之外及太学,与石经并,以永示来世。”至是西域使至而献火浣布焉,於是刊灭此论,而天下笑之。臣松之昔从征西至洛阳,历观旧物,见典论石在太学者尚存,而庙门外无之,问诸长老,云晋初受禅,即用魏庙,移此石于太学,非两处立也。窃谓此言为不然。又东方朔神异经曰:南荒之外有火山,长三十里,广五十里,其中皆生不烬之木,昼夜火烧,得暴风不猛,猛雨不灭。火中有鼠,重百斤,毛长二尺馀,细如丝,可以作布。常居火中,色洞赤,时时出外而色白,以水逐而沃之即死,续其毛,织以为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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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9#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3 10:47:00 | 只看该作者
讨兄正始元年春二月乙丑,加侍中中书监刘放、侍中中书令孙资为左右光禄大夫。丙戌,以辽东汶、北丰县民流徙渡海,规齐郡之西安、临菑、昌国县界为新汶、南丰县,以居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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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0#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3 10:47:00 | 只看该作者
自去冬十二月至此月不雨。丙寅,诏令狱官亟平冤枉,理出轻微;群公卿士谠言嘉谋,各悉乃心。夏四月,车骑将军黄权薨。秋七月,诏曰:“易称损上益下,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方今百姓不足而御府多作金银杂物,将奚以为?今出黄金银物百五十种,千八百馀斤,销冶以供军用”八月,车驾巡省洛阳界秋稼,赐高年力田各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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