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策论坛

       找回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搜索
楼主: 秦琼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强烈谴责绝尘军团政变三国名人录军团无耻行径

[复制链接]
11#
发表于 2006-10-15 16:12:00 | 只看该作者

删了

[此贴子已经被沙龙巴斯于2006-10-18 8:53:12编辑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06-10-15 16:30:00 | 只看该作者
此次绝尘政变名人和以前的政变偷点策币不一样,名人已经缺席8人秋猎了,昨晚如果再缺少2人,下轮就可能和神州一样,不能参加秋猎,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个有点同情心的都会帮忙,因此我们----青岛雄鹰去了几个人(名人实在没有人参加比赛了)帮助他们,争取下轮继续参加秋猎这个娱乐,无可非议,我们的实力是挡不住绝尘的,还是就去了几个人,这下惹闹了绝尘,昨晚立即政变了名人,诸葛斌昨晚2点改的密码,没有第二个人知道,丹龙居然也能政变,他们可不是为了偷点策币,他们就是要名人等三国玩家的好看,或者是为了报复昨晚的事情,简直是变态..所有白马的玩家要重新认识绝尘/丹龙了,以前出现的几次事件,看来决不是有人挑拨,就是他独霸白马的野心,还有那些侮辱性的语言,就是对所有白马玩家的不敬!!!!这不是游戏的问题了,这是一个人/一帮人/绝尘军团的性质问题了,因此我建议,所有白马的玩家坚决抵制绝尘军团,在群英中见到绝尘的就踢,就让他们拿秋猎冠军吧,这样的玩家白马不欢迎,我们不和他们玩了,赞同的请跟贴,或者游戏中抵制吧!!青岛雄鹰已经抵制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06-10-15 16:47:00 | 只看该作者

删了

[此贴子已经被沙龙巴斯于2006-10-18 8:53:57编辑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06-10-15 16:53:00 | 只看该作者

让300多人一夜之间无家可归,为了一个月冠军,好卑鄙啊!~强烈谴责这种卑鄙的行为!!

同情名人的朋友们!~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15#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5 17:47:00 | 只看该作者
美貌,你好像这服的老大啊。你回来了就得听你的。我们并没有去侮辱任何军团,我们是为我们的盟友鸣不平,难道我们连点说话的权利都没有吗?你的朋友被欺负了你不说话吗?还口口你们军团,挥戈不是你家吗?
[此贴子已经被沙龙巴斯于2006-10-18 8:55:11编辑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06-10-15 18:08: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迟暮在2006-10-15 15:24:00的发言:

我觉得你们真的很恶心,小七注册丹龙的号,我没有说什么。

秋猎中无所不用其极的只有绝尘?

挥戈使的手段少??????????

都是大人了,还玩揭短,装腔作势谴责的手段。

我不喜欢在论坛骂,咱们19日一战见分晓。

19号见分晓,大家不用等到19号吧,真相大白了,,那些还有所怀疑的现在明白了吧,这个不是假的迟暮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06-10-15 18:16:00 | 只看该作者

美貌

这个游戏也许真的不应该是你们这种未成年人玩的

还是放下 为了自己的前途好好学习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06-10-15 19:23:00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这真是绝尘所为,我强烈鄙视你们,原因并不是你们搞政变,而是这件事能够证明你们号称“假丹龙”就是你们一伙的,前一阵在你团论坛猛虎还在象摸象样的说“假丹龙”他是马甲,文辽,小道,公子,等也都跟贴一起,当时我们非常同情你们,现在看来你们这些行为简直就象一群小丑,以前虽然没有机会和你们作朋友但由于经常上论坛看你们帖子还是非常希望有机会能够和你们相熟的,现在这次政变如果真是绝尘所为,我强烈鄙视你们。如果你们不道这事,我为我说的话象你们道歉,但也要劝告你们如果你们还正直的话那就离开丹龙这个伪君子吧!否则你们一定是一伙的。我强烈鄙视你们![em16][em16][em16][em16][em16][em16]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0-15 19:32:33编辑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06-10-15 19:53:00 | 只看该作者

  美貌啊,你还是太小啊,你先搞清楚事情的真相好不好?绝尘里你排不上老大级别吧?老大们都不出来说话,你还不明白?丹龙为了阻击挥戈不惜用这种卑鄙手段政变别人,难道还不让人说点什么?还有,你威胁青岛的话.怎么就不考虑后果?

  哎,小孩就是小孩!三缄其口!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06-10-15 20:09:00 | 只看该作者
[em16][em16][em16][em16][em16]
[此贴子已经被沙龙巴斯于2006-10-18 8:56:34编辑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分享按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