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策论坛

       找回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搜索
楼主: 聚虎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大学生————阶下囚————老大?

[复制链接]
101#
 楼主| 发表于 2008-02-09 16:53:00 | 只看该作者
八点刚过,法警来提我。
  我被铐着带进了法庭,我看见了父亲,他注视我的目光中饱含了太多、太多让彼此心酸的东西……
  母亲不在旁听席上,这在我的意料之中,因为母亲身体不好。
  我向父亲微笑了一下,强忍泪水,下意识地把腕上的手铐藏了藏,走到由审判席、公诉席、辩护席三排桌子包围着的一小片空地——被告席。
  审判过程是激动人心的,我清晰地听见了李大律师振聋发聩的慷慨陈辞,清晰地看见了辩护席上雨雾一般飞溅的吐沫。李大律师坚持说我只是“正当防卫”而没有“过当”时,我对自己的前途充满了信心,因为即使法院不采纳律师的意见,就按起诉书上说的防卫过当判,还不顶多就是个缓期?!
  站在被告席上的我不时扭头看父亲,父亲看上去气色不错,这让我很欣慰。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102#
 楼主| 发表于 2008-02-09 16:54:00 | 只看该作者
李大律师最后反复强调了我的善良,还特意指出在我入狱后,全班有几十名同学联名上书证明我的无辜。这段话顿时如一股暖流,涌上我的心头。
  两个小时的庭审结束了,审判长宣布将择日宣判,开庭时间另行通知。尽管我早已站得双腿发胀,但仍不想这么快就走,我想和我的亲人多呆一会,哪怕父亲只能看到我的背影,哪怕我只能不时地扭头看他……
  囚车回到了南看,我莫名其妙竟然有了家的感觉,我暗骂自己“犯贱”!不动声色地回到号子,吃过午饭,开始拆棉纱。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103#
 楼主| 发表于 2008-02-09 16:55:00 | 只看该作者
四十三 我混成了二铺

我入监半年多,虽还称不上是老资格人犯,但足以对新人们吆三喝四。加之王干事的器重,四蛤蟆的另眼相待,我在号子里甚至整个五院有了一定的地位。
  在号子里我已混成二铺,但我没有到西墙根睡,而是继续挨着保全睡,便于在他突然抽风时照顾他。

保全心眼不算太坏,家里送来好吃的也会分我一点。父亲差不多平均每月给我上一百元钱的帐,和我读大学的开销差不多。南看的卖货也逐渐恢复了正常,每月一次,把大家的钱归拢起来后,我们号每月都可以买几箱方便面自用,另外再买些火腿肠、茶叶、罐头等进贡,因为干部们每天是要喝茶的,要吃方便面火腿肠的,要用香皂洗脸的,毛巾要经常更换的。

所以,每次卖货时四蛤蟆要给每个跑号布置任务——交什么,交多少。各跑号的再去给自己的关系号分配任务。你平时想抽根烟啊、肚子疼了随时想上茅房啊、开水喝完了让你加啊,总之平时照顾了你,进贡时你就要完成任务,所谓“投之以木瓜,索之以琼瑶”,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104#
 楼主| 发表于 2008-02-09 16:56:00 | 只看该作者
至于肚子饿的问题,我的肠子早已饿细,所以每天的三瓢两圪旦已能满足我的生存需求。如今我吃饭时也是慢条斯理,还谆谆教诲新人吃土豆时不要吃土豆皮,以免拉肚子。每次南看卖货时,我帐上的钱总是要花光的,保全让买什么我就买什么,其他人也一样,统一购买统一分配,号子里的集体生活嘛,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方便面的分配由保全控制,刚卖了货时每人每天都能吃一包,几天之后几个板油就没有吃了,再过几天就只有保全一人每天吃一袋,但不超过半个月他也没得吃了,造成这种局面最直接的原因是我们号虽说是四蛤蟆的关系号,但保全和赖赖是同案,赖赖过来要袋方便面你总不能不给吧?其他的跑号的偷偷过来笑着跟你要包方便面你总不能不给吧?你敢不给!万一谁背地里给你使个坏、点个黑炮,那后果不堪设想!所以,这种“量中华之物力结列强之欢心”的作法我是赞同的,谁让人家是跑号的呢,不要埋怨人家跟你要东西,有本事你混成跑号的跟别人要啊!

  现在,我已基本上享受到想喝开水就能喝开水、想解大手就能解大手的待遇了,能得到这种头铺级的待遇使我受宠若惊,使我愿意为赏赐给自己这种待遇的四蛤蟆肝脑涂地奋斗终身!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105#
 楼主| 发表于 2008-02-09 16:57:00 | 只看该作者
现在我的衣服、鞋已不需要自己洗了,通通由新人洗得干干净净,我也开始追求裤缝的笔直和雪白的鞋子白边,我开始说话带把子,骂骂咧咧并刻意使用从老李处学来的恶狠狠语气,当然啦,我对王干事或四蛤蟆或其他跑号是谦恭且饱含尊敬的。我每日里除了拆棉纱,什么也不干,真真正正在“坐”牢。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106#
 楼主| 发表于 2008-02-09 16:58:00 | 只看该作者

  入监半年多来,我已送走了好几个去劳改队服刑的狱友。人犯们在临走前一段时间,估计快要送去劳改队了,就要开始收拾行李,我却不需要,我是谁啊!?我很快就要被判个缓期回归社会了!号子里的人犯们纷纷托我出去后给他们家里带口信,并把地址写在我的枕包衬上,内容无非是些鸡毛蒜皮的琐事,义胆忠心的我一一承诺下来,说只要我出去了,办这些事算个逑!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107#
 楼主| 发表于 2008-02-09 16:59:00 | 只看该作者
也不知道原来三院三号的那几个哥们现在混得怎么样,不过有一天我在干部办公室遇见了分在六院的鬼子六。因为五院和六院的办公室只隔着一扇玻璃,鬼子六见我也在干部办公室转悠,表情很是诧异,好象根本想不到当时逑眉忤眼的我,现在居然也混得能在干部办公室里转悠了,但他还是很亲切地招呼我“小洪”,我也笑着和他打了招呼,心里头却在恶毒地透他祖宗十八代!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108#
 楼主| 发表于 2008-02-09 17:00:00 | 只看该作者
四十四 第二次开庭
  就在我焦灼地等候下判时,这天早上,突然又有法警来提我——第二次开庭!
    没有律师的提前通知,南看迄今为止也很少有开两次庭的先例,我一下懵了,不知道这次开庭是吉是凶。
    警车呼啸,我第二次来到了南城法院。
    这次我被带进的是个小庭,里面座位不是很多,但左侧第一排很显眼地坐着死者的父亲。我之所以能认出他来,是因为起诉书上写的,刑事附带民事的原告身份是煤都市某公司的经警。而法庭上的他也正穿着黄绿色的制服,制服臂章上分明写着“经警”二字。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109#
 楼主| 发表于 2008-02-09 17:00:00 | 只看该作者
我不明白原告此时“满身戎装”坐在这里,是否是在提醒法官,公、检、法、司是一家,你可要向着我啊!如果这样有用的话,我不知道死者的伯父,那位正宗的人民警察、高级警官,曾经命令他的秘书给日报群工部打招呼要求“笔伐”我的某市公安局局长,是否更应该全副武装带着一群幕僚,虎视眈眈盘踞在这个狭小的法庭里?
  “经警”身边着一位四十多岁不停抽泣的妇女,不用说,她一定是死者的母亲了。看着她,我心里很内疚,但是,想起我自己同样因为这场劫难而重病在身的母亲,我真想冲着她大喊:请您节哀顺便,也请您相信我!这一切不是我一个人的错!真的很遗憾,您的儿子才是这场悲剧的始作俑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110#
 楼主| 发表于 2008-02-09 17:01:00 | 只看该作者
父亲远远地坐在右侧的旁听席上,身边也有几个人,他仍像第一次开庭时一样默默地注视着我。
    审判长进来了,宣布由于被告尚不满18岁,此次开庭为不公开审理。宣布后,法警开始催促不相干的人离场。
    清场后,审判开始了。审判长再次宣布此次为刑事附带民事的审理。
    “经警”在念诉状,煤都方言我听不大懂,但关键句子我还是弄懂了——他要求法院严惩凶手,同时要求我父亲赔偿150万元!
    150万!我眼前一黑,晃了晃差点没栽倒!好家伙!你拿把刀把我杀了吧!把我家的房子卖了、把我身上的零件都拆了,也凑不够一个零头啊!
    出狱后提及此事,父亲也是感慨万千,说当时他也私下和“经警”见过面,主动提出给他们赔偿,但请求他们在刑事方面不要太纠缠,因为父亲当时已得知对方有“公安局长”的背景,关系硬路子广,还曾经放出话来一定要除我而后快。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分享按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