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策论坛

       找回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078|回复: 3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已回复]不想骂人,不想说脏话,只希望能解决问题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9-06-09 00:18: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记得版主曾经说过,对于弹出的问题会及时解决,并且对受损失玩家给予补尝

由于技术能力,你们不能及时解决问题,这我能理解

可给予补尝这总该能办的到吧?

你这个游戏是免费游戏,但我是花了钱买了你们的汉玉币的,然而我却得不到你们的服务,现在第一轮秋猎比赛在即,如果你们仍然如此处理问题,让大家很心寒。

顺便说一下,英雄华夏军团虽然中标第一轮秋猎联赛,但我团此前已宣布罢赛,我在此在军团长的身份正式向官方提出我团将退出此轮比赛,请官方直接将我团名单从比赛场次中删除,如果官方仍不愿意解决问题,没关系,我团尚有数十万汉玉币及10个号的15套宝物,既然你无法提供服务,那我们也不需要你们的服务了,根据合同法,这些汉玉币和宝物如何处理,你们自己考虑吧

回复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09-06-09 00:25:00 | 只看该作者
由当地派出所派专车拉到小河里当场销毁。[em01]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09-06-09 01:18:00 | 只看该作者

路过

[em01][em01][em01][em01][em01]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09-06-09 01:36:00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您好:

弹出问题是老生常谈了。

不错,弹出问题目前不仅困扰着玩家,也困扰着官方。相信如果楼主细心,就会看到每次维护以后进入游戏的时候都会有更新主程序。这都是官方在对于弹出问题做的更新,尝试解决弹出问题。这些更新都是来自于玩家配合我们工作传来的大量错误报告文件。

所以,其实并不是如部分玩家所说官方不作为,不去解决问题。相反,工作人员加班加点修复弹出问题是广大玩家所看不到的。当然,这是义务。是应该的。

最后,补偿问题,官方也不仅一次明确的表示过,弹出问题解决以后就一定会第一时间发出补偿说明公告。

说出的话,就一定会做到。这个您完全不必担心官方会食言,至于为什么不现在补偿,道理很简单,在问题没有完全解决的时候,补偿了,弹出问题还存在。补偿并没有实际的意义。

希望我的解答能接触您心中的疑惑!虽然不能玩一辈子游戏,但可以做一辈子的朋友。真心希望楼主在以后的生活中,工作中,还是游戏中都能开开心心,快快乐乐!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09-06-09 07:55:00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09-06-09 08:14:00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李名朔在2009-6-9 7:55:00的发言:
情系三国,放屁,你们说过的话什么时候就一定做到了?
娘的,说过的给我的武圣令牌,在哪呢?跑你 妈 B里啦?你说让我给你发短消息,发了之后你就跑哪去了?连个回复都没有
总之你们全是放屁,还不担心食言呢,你们不食言难道还食 屎?!!!
你最后一句说的真对,我也希望你能迷途知返,少说点眛良心的话,少做点眛良心的事~~~真当心生孩子没屁眼哈,别说大家没提醒你。

已经没屁眼了呀

[em03][em03][em03]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09-06-09 08:16:00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09-06-09 11:08:00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09-06-09 12:03:00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来说道说道:官方是否忽视了一个常识性的问题?你提供游戏服务并收取玩家的费用,那么你官方和玩家就建立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关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44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

所以楼主提出的问题就构成:经营者(官方)给消费者(玩家)造成了财产损失。不老实低头道歉并给予赔偿,还强辞夺理、故意狡辩个球。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09-06-09 12:06:00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欢乐在2009-6-9 12:03:00的发言:

我也来说道说道:官方是否忽视了一个常识性的问题?你提供游戏服务并收取玩家的费用,那么你官方和玩家就建立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关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44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

所以楼主提出的问题就构成:经营者(官方)给消费者(玩家)造成了财产损失。不老实低头道歉并给予赔偿,还强辞夺理、故意狡辩个球。

[em02][em02][em02][em02][em02]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