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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与荣誉军团贡献度计算标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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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10-21 11:13: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血与荣誉军团贡献度计算标准

为了鼓励军团成员都来军团出力,从而推动军团更好地发展,特推出军团贡献度计算标准,以后军团对外作战所得政治点将按照此标准分配。

1、政治点分配方法。军团对外作战所得政治点分四个部份:一是作战人员所得占60%,二是捐助人员所得30%,三是组织人员和特别贡献人员所得5%,四是军团机动(军团有人冲州王或比赛号买官缺政治,及军团以计小分取胜军团战队小分贡献大的战队成员等等)5%

作战人员按出场人次和胜负率计算。胜一场次得4点贡献,平得2点贡献,负得1点贡献。(借号参加比赛的,胜一场参赛人的3点,号得1点,平,人和号各得一点,负人不得,号得一点)

2、游戏物品贡献度标准。(全部物品按目前老服汉玉价格计算,以100汉玉为1点度贡献计算)即捐100汉玉计1点贡献。1000策币计1汉玉,10万策币计1点贡献,20万战功计1点贡献。

宝物:

马:10级为300汉玉,13500141000152000

统:1230013500141500152500

攻:1340014800151500

甲:1330014500汉,151800

政治:13级为300汉,14级为80015级为1500

智力:1320014400汉,15550

3、关于借用宝物计算贡献度方法。各战他原则上自行准备比赛宝物,如临战时确实缺宝,可向军团仓库借用宝物。战队人员比赛缺宝,向团内借宝,需按使用次数扣除与宝物贡献度除耐用度相应的贡献度。如战队人员借用军团天龙玺参加比赛需扣除25贡献度/36=0694点贡献度,所以作战人员借宝过多,又作战失败,可能为负贡献,负贡献一律记为0贡献。作战借宝扣除贡献计入捐助贡献内,即军团仓库一个宝不出借有30%贡献可计算,如果出借就不止30%,出借越多贡献越多。而贡献宝物不管使用不使都需按对外作战次数扣除耐用度,军团每对外作战一轮扣除一次耐用度,直至耐用度为0后不再计贡献,如军团作战失利无奖励则不扣除耐用度,直止军团发放奖励为止,但秋猎总名次奖励政治仍计算贡献在内。

4、各类贡献度分配政治计算方法。

1)作战贡献:每个参赛人员所得政治=军团对外作战总奖励政治点*60%*(个人胜场次*4+个人平场次*2+个人负场次*1—借宝贡献)/4*军团总胜人次+2*军团总平人次+1*军团总负人次)。举例说明,如我团秋猎赛总得政治100点,我霸王龙作战10场次,7胜,1平,2负,向军团借天龙玺使用2次,而军团总参加人次为胜人次40,平人次为4,负人次为12。那一轮过后霸王龙的政治点为100*60%*7*4+1*2+2*12*0694/40*4+4*2+1*12=102政治点四舍五入计10点,因45入而产生的军团政治分配盈亏计入军团机动。总名次政治点由各轮累加贡献计。如霸王龙整个5轮秋猎比赛,分了50点政治,军团前五轮分了作战人员分了300点政治,总名次又分200点政治,霸王龙所得就200*60%*50/300=2点政治。

2)捐物贡献:每位捐物团员所得政治=(军团对外作战总奖励政治点*30%+本轮总借出宝物扣得政治点)*个人捐物贡献/军团总捐物贡献。军团人员捐献宝物按照物品耐用度,逐次扣除。如我霸王龙向军团捐献天龙一个耐用度只有1/7,那我的贡献度为22*25/36=1527,军团22轮对外作战后,不管我捐的天龙用与没用,我的贡献度都消失,(当然军团作战失利没有奖励,贡献度不消失继续有效直至分配奖励为止,如一轮比赛打到一半贡献度消失,就按消失前的场次比例计,如这一轮我天龙还有4次贡献,比赛有8轮,贡献计一半)举例我霸王龙捐1/7天龙,一轮比赛打9次,哪么我第三轮只有4次有计贡献,霸王龙一,二轮所得贡献为,(军团所奖励政治*30%+借宝扣政治点)0694*9/军团总贡献。战功、策币、汉玉贡献为每一场比赛扣除5%,即20场轮后,贡献消失,比赛失利不扣除。总比赛名次所奖,按总贡献分配。

以上考虑有许多不妥或不严密之处,团员们多指出,以便于操作。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1-3 14:10:5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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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07-08-06 09:45:00 | 只看该作者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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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07-08-01 09:15: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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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07-05-29 14:22:00 | 只看该作者
灌水[em01][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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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07-05-26 14:31:00 | 只看该作者

一起来水一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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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07-05-26 13:28:00 | 只看该作者
[em08][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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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07-03-02 15:56:00 | 只看该作者
神话,快点来啊,大家都在这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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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06-11-29 09:45:00 | 只看该作者
霸王、妖妖、老假,你们跑这边混来拉,我也这边注册个号,跟你们混混啊,要你们罩啊[em01][em01][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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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06-11-25 11:49: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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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06-11-05 20:04:00 | 只看该作者

[em05][em05]

我们的小霸王可是1把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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