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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网上论战输赢双十规则(希望对水民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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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05-28 00:3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网上论战是网络最具魅力的特色之一,网友几乎没有不被吸引的,就算能忍住不参战,也难免兴
致勃勃地观战。然而,有些网友在论战时连输赢规则也不懂,只顾一味地蛮斗,结果有的赢了论战
却输了形象,有的既输了论战又输了人品。为避免此类不幸发生,在下不才,将网上观战参战心得
凑成此篇《网上论战输赢双十规则草案》,奉呈各位网上论战的老将新秀参考,并请多多斧正。
  
  一, 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即已为输:
  
  1, 脏字骂人,自辱斯文
  自从某人以“我是流氓我怕谁”颠覆传统媒体的斯文之后,以粗为酷之风愈演愈烈,崔先生一句
“北京无淑女”引来乱砖横飞,其实没有绅士淑女的地方何止只是北京?
  
  2, 自报身份,以势压人
  在争论中有意无意地亮出自己的身份:我是学什么的,我是干什么的,我上网多少年,我今年多
少岁等等。诚不知网上最可贵的是ID面前人人平等,在论战中亮出身份实际上是一种技不如人的表
现,需要用其他东西来给自己支撑。
  
  3, 恐吓威胁,恼羞成怒
  理屈词穷之下,向对方发出各种恐吓,有针对网站的,有针对个人的,还有一种要求网下决斗
的。这等于是宣布自己输了不认输,要以其他方式挽回面子。
  
  4, 诛心定罪,不懂规则
  诛心的特点是先将技术学术观点看法等之争上升为大是大非的原则之争,然后给对方定罪。更多
的是以真理正义的代表自居,直接宣布自己的胜利。这等于是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游戏规则
尽丧。
  
  5, 呼朋唤友,不斗已输
  争论中从其他论坛或网站请人来助战,将单打独斗推向群殴。表面上看,请来的人越多越有面
子,实际上是请来的人越多输得越惨。
  
  6, 马甲参战,诚信尽失
  马甲上网自有其乐,但在论战中一旦使用马甲参战,则好比在公正的比武中偷使暗器。不但本次
论战已输,而且永远输掉了在网上的诚信。
  
  7, 断章取义,自说自话
  将对方整篇发言中的一段或一句摘取出来加以误导曲解,然后痛加驳斥,表面上看似乎胜得冠冕
堂皇,实际上是自己树靶自己打,打了半天是在打自己。
  
  8, 告别哭闹,彻底躺倒
  “人在网上飘,哪能不挨刀”。可有些人脆弱异常,争论一旦激烈,顿时现小女人状,或者上演
告别秀,或者通过他人告知大家:现在很心痛,很失望,很绝望,被气哭了等等,这实际上是向全
世界宣布自己输不起。
  
  9, 大暴隐私,令人不齿。
  在争论中突然单方面将双方私下交流的东西公布于众,试图作为杀手锏击倒对方。能否击倒对方
暂且不论,此等有违私德之举已经令人不齿。
  
  10, 没完没了,恶意骚扰
  如果一方已对争论的话题沉默三天以上,另一方还在挑斗可以看成是无理纠缠。这种时候通常会
伴有一些无理要求,比如撤换版主,要求道歉,惩罚对方等,典型的“以行政干扰市场”的心态表
现。“网上争论无大是,娱人娱己闲话题”,此等无聊纠缠已堕末流。
  
  二, 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可望为赢:
  
  1, 尊敬对手,以礼相待
  许多人往往热衷于通过贬低对方来取胜,岂不知在贬低对方的同时也降低了自己的档次。在论战
中始终尊重对手,也就是始终尊重自己。
  
  2, 欣赏对方,自觉效仿
  争论中对手击中了自己的要害,要有勇气为对方叫好,并要感谢对方为提高自己所提供的帮助,
并虚心向对方学习。当对方向自己亮出了橄榄枝的时候,也应及时放出和平鸽。
  
  3, 勇于认错,胸怀坦荡
  不认错,并不等于错误不存在,所以认错不是耻辱而是风度。要懂得感谢真正能指出自己错误的
人,在网上最大的悲哀不是有人骂,而是无人问津。
  
  4, 化敌为友,声名远扬
  这里的“敌”是戏称所有的争论对手。批评我们的人是我们的朋友,能听得进不同意见,并能以
诚待人的人才可望化敌为友。
  
  5, 点到为止,共同提高
  在指出对方的错误之后能及时收手,不穷追猛打;在亮出自己的观点后能不强加于人,并以敞开
的心态对待不同意见,这样才可能出现双赢的局面。
  
  6, 只论不宣,众人眼亮
  只指出对方的错误之处而不宣布自己的胜利,只表明自己的观点而不宣布谁对谁错。要相信众人
的眼睛,这也是避免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要点之一。
  
  7, 敢于放弃,维护自尊
  “与不入流的对手缠斗等于是贬低自己”所有的人都明白这个道理,但是许多人终于还是身不由
己地陷入无聊的缠斗,关键是无法突破一个心理障碍:“面对挑斗,沉默等于默认,沉默等于认
输。”其实表达鄙视最有效的方式是沉默。
  
  8, 阻止帮手,独立担当
  真正的高手最起码应该有单打独斗的自信。阻止帮手加入论战也是防止将一场有意义的交流变成
无聊缠斗的关键。当然,不能将所有发表赞同意见的网友都看成是帮手,帮手是指那些不针对交流
的话题本身而只针对不同意见的对手进行攻击性发言的人。
  
  9, 化怒为笑,方显高强
  在论战中擦枪走火在所难免,能让对方化怒为笑的才是真本领。只会一味地激怒对方,说明在辩
论上还没有入门,故意激怒对方,火上浇油,则无疑于自取灭亡。所以看到有激怒一方或双方的
“帮手”进场,大家千万要小心。
  
  10, 说服对手,决不勉强
  能在论战中说服对方固然好,但许多人的观点一旦形成是很难在短期内改变的,试图通过一场论
战而彻底改变对方的观点是不现实的,所以千万不要勉强。“我坚决反对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
你说话的权利。”这句话要记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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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6-05-28 04:51:00 | 只看该作者

楼主的帖已看完 不过第一条不是在说我吧  

我认为我目前还没有违反后九条    这策4的论坛还是我的第一个论坛   因为游戏聊天不完善太闷   所以就学会了玩论坛了    

在论坛上说错了很多话   也招惹了不少非议   有些言说的确实没有水平    但除了第一条有犯规的之外  另九条本人问心无愧

这几天总有些小号在论坛骂我  算不算马甲? 

前几天  我参与了赵云  炎黄 黄龙项镇 三人各自的帖子   哪知三人互相串门来了   互相支援   这是违反哪几条?

还有人说要"黑"官方  这是不是第2条威胁恐吓?

关于赢的几条我以后会很好的学习的  

帖子已被保存  楼主辛苦了    谢谢楼主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5-28 5:06:4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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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6-05-28 04:51:00 | 只看该作者

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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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6-05-28 03:19: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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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6-05-28 02:36: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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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6-05-28 00:38:00 | 只看该作者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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