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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诸葛亮与陆逊的法治思想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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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08-06 08:3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认为,不管是诸葛亮推行的“严治”还是陆逊主张的“宽治”都是从自身的阶级集团利益出发的,都是阶级集团的政治斗争策略。“宽治”则是掌握政权的阶级集团收买另一个阶级集团的法宝,而“严治”则是一个掌握政权的阶级集团用来打击另一个阶级集团的工具。
诸葛亮的“以严治蜀”也是同样,它是诸葛亮用来打击益州本土集团,维护荆州集团统治权的工具。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诸葛亮的“严法”恰恰是“人治”而不是“法治”。


诸葛亮的严法治国是取得了很大成效,但这一思想在实践中存在着一定的历史局限性。

首先,诸葛亮握有制定法律和执行法律的大权,立法和司法都完全取决于他一个人,难以保持所谓法律的公平及稳定性。

其次,诸葛亮的严法治国实践起来并非完全做到公正无私。
就拿法正一案来说。西蜀平定后,被任命为蜀郡太守的法正"一餐之德,睚眦之怨,无不报复,擅杀毁伤己者数人"。有人建议诸葛亮启奏刘备,抑制一下法正的作福作威.诸葛亮竟以法正对刘备作用重大为由而对其宽容。当然,有人会认为这是诸葛亮以大局为重。
至于马谡被斩是诸葛亮严明法纪,还是找替罪羔羊,我一直持怀疑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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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8-08-06 11:09:00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少爷的剑在2008-8-6 9:13:00的发言:

战争胜负,主要地决定于作战双方的军事、政治、经济、自然诸条件,这是没有问题的。然而不仅仅如此,还决定于作战双方主观指导的能力。军事家不能超过物质条件许可的范围外企图战争的胜利,然而军事家可以而且必须在物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争取战争的胜利。军事家活动的舞台建筑在客观物质条件的上面,然而军事家凭着这个舞台,却可以导演出许多有声有色威武雄壮的活剧来。


《三国策战争的战略问题》(一九九八年八月),《少爷的剑选集》第一卷第一页

期待第二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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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8-08-06 09:13:00 | 只看该作者

战争胜负,主要地决定于作战双方的军事、政治、经济、自然诸条件,这是没有问题的。然而不仅仅如此,还决定于作战双方主观指导的能力。军事家不能超过物质条件许可的范围外企图战争的胜利,然而军事家可以而且必须在物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争取战争的胜利。军事家活动的舞台建筑在客观物质条件的上面,然而军事家凭着这个舞台,却可以导演出许多有声有色威武雄壮的活剧来。


《三国策战争的战略问题》(一九九八年八月),《少爷的剑选集》第一卷第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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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8-08-06 08:32:00 | 只看该作者
事实上,在中国传统中,不管是儒家的人治,还是法家的法治,实质都是人治,两者是统一的。吕思勉云:“法家之重人治,与其信赏必罚,理实相通,皆出于法自然之说者也”,“法家贵综核名实,故其所欲考察者,恒为实际之情形。执旧说而谬以为是,法家所不取也。职是故,法家恒主张变法。”法家之法由人定,执法虽无偏差,然实质经常变动,并无固定的立法程序,此其与近代法治标准大相径庭之处。说到底,法家仍然算人治。
在诸葛亮死后,蜀国再无其政,这种特点正好符合“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的人治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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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8-08-06 08:32:00 | 只看该作者
诸葛亮更多的是法治。理由如下:

1、诸葛亮自比管仲乐毅,管仲本身就是一名“法礼并重”的治国者,诸葛亮自己也写过《申子》《韩非子》《管子》《六韬》等书,可见,诸葛亮本身就深怀法家思想。

2、刘备入川后,诸葛亮又和法正、刘巴、李严、伊籍等人一起制定了《蜀科》作为蜀汉的法典,又载“亮作八务、七戒、六恐、五惧,皆有条章,以训厉臣子”,这些都是诸葛亮的法治思想从立法上的体现。这些和诸葛亮主张的“明君治其纲纪,政治当有先后,先理纲,后理纪”也相印证。

3、在执法方面,史载诸葛亮治国时“科教严明,赏罚必信,无恶不惩,无善不显,至於吏不容奸,人怀自厉,道不拾遗,强不侵弱,风化肃然也”,陈寿的评价也是类似“尽忠益时者虽雠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服罪输情者虽重必释,游辞巧饰者虽轻必戮;善无微而不赏,恶无纤而不贬”,真正做到有法必行。
对刘禅也提出“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第一次北伐失败的时候,诸葛亮当时虽然掌握大权,身居相父,却也自贬三级。

4、诸葛亮还提倡“以教令为先,诛罚为后”,以此加强蜀汉民众对法律的认识并遵守,做到“刑政虽峻而无怨者,以其用心平而劝戒明也”、“行法严而国人悦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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