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军团在神亭也算是一个大的军团,但是很多事情大家都比较散漫,或者说很多人对军团的事情漠不关心,就以4月20号的州战来说吧,我提前了一个礼拜就通知大家地方官要卸任,可到了比赛当天,还是有很多人没有卸任,我用短信、电话一个一个的崔,结果还是有几个人联系不到,结果倒致组织失利、州战未达到预定目标 军团从一个州发展到最多的时候九个州,一向都是免费给大家封地方官,可以说是给大家封官是团员的一种权力,或者说福利,但是呢,有些团员在享受福利的同时,不仅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还给军团拖后腿,因此,我决定建立一个地方官信用保证金制度,这是初稿,大家看一下都发表一下看法,或者补充修改 1.每月团员向州王申请地方官时,必须缴纳一定数额的信用保证金(我个人建议100-200汉玉币之间,少了没意义,多了有些团员可能会接受不了) 2.在州战或者封王战中,如果军团提出需要团员卸任地方官时,团员没有卸任,则扣除该保证金,归入军团财务部,并且记录黑名单一次 3.该保证金由各个州王自己管理,如果保证金遗失或者未收,由州王个人负责 4.黑名单的团员申请地方官时,每累计一次黑名单的团员信用保证金翻一部,如果累计三次进入黑名单,开除军团或者永不封官。 5.每月的州战结束后,州王退还信用保证金给团员 6.如果有哪位团员被扣除了保证金,该保证金归入军团财务部,当做团员的捐献
本来想对4月20号未卸任的团员进行通报批评的,但是后来想想,既然是团里没有这方面的明文规定,那就判无罪吧,在法律上来说,无法可依既无罪,所以我想在这里立个法,以后的地方官则按这个标准来分配。 此贴是讨论贴,我希望军团的每一们成员都进来发表一下意见,不管是你赞成还是反对,毕竟制度的建立还是需要团员的理解和支持,如果大部多人觉得没有必要~此建议则作废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4-24 10:16:06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