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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城 作者:邓艾邓士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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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0 15:16: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序章 末日临近

正文 序章 末日临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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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15年,距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正式爆发已经一年了,以德国、奥匈帝国和意大利为首的同盟国与俄、法、英三国为首的协约国在一年的激战里都消耗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后备兵员与后勤补给都十分困难,各国也皆开始了全民及经济总动员,准备着更大规模的战争。

  而在这一年里,德国改变了战略方针,在稳定西线战局的情况下,集中优势兵力进攻俄国,企图在最短的时间内击垮俄国,然后再对付英法,双方战争的重心已经到东线,西线的英法等国进入了战略防御阶段。

  8月28日,土耳其的嘉里玻里地区。

  这是一个少有的好天气,天空洁若湛琼,蔚蓝得犹如晶莹的翡翠,在这翡翠般的天幕里,只有两道淡淡的、薄薄的云痕,像是天地相通的路,又像是人类的一双无助向天祈祷的胳膊。

  在一座起伏不平的山丘上,一群人正在放声的歌唱,他们都是来自新西兰配合英军作战的士兵,也是当地的土著毛利人。自从1769年英国人詹姆斯·库克船长先后五次到新西兰并测量和绘制地图后,英国便宣布占领新西兰,迫使毛利人酋长签订《威坦哲条约》,把这片土地划入了英帝国的版图,成为英联邦的殖民地,但他们的人数很少,也被英国人视为野蛮土著蔑视,在战争中得到却是常常是最艰巨最危险任务。

  可不,现在他们全体的22名毛利士兵便被编成了一个小队,守在一个最前面的阵地上担任哨卡,这是最容易被敌人攻击的位置,而那些该死的英国佬则继续向上攀登,他们是一个团,足足有八百人,团长是波根中校,那是个出身贵族的傲慢家伙,所有的毛利士兵都不喜欢他。

  敌人离得还远,毛利士兵此时都出了阵地,躺在柔软如毯的草地上晒太阳,哼着家乡的歌,大家都清楚,战争还要持续很久,能不能回去,谁都不敢夸口,大声的歌唱,是能够缓解心中对死亡的恐惧的。

  眼看着800名英军士兵渐渐到了山顶,不知是谁尖叫了一声:“我的天,快看,快看。”

  所有的士兵都坐起身子向山顶处望去,只见不知什么时候,山顶上莫名其妙的起了一团极大的灰雾,而且以惊人的速度在弥漫着,将整个团的士兵都包裹在里面。

  所有的毛利士兵眼睁睁瞧着这种景象一直持续了数十分钟,然后就见到那灰雾一部分在四处消散,而大部分却开始慢慢浓缩成了一个巨大的雾团,向着空中上升,飞快的飘离而去。

  此时山顶的灰雾已经全部散开,整个山顶死一般的寂静,所有的树木,草丛都保持了原样,但是,唯独没有了人,一个人也没有,整整800名士兵,竟在这数十分钟里消失了,全部的消失了。

  每一个毛利士兵都在拼命的揉自己的眼睛,他们都无法相信和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但是他们看到了彼此的眼神,这才知道真的发生了让人恐怖,不可思议的事。

  半个小时之后,在小队长安图姆的带领下,毛利士兵颤抖的拿着枪,用发软的双脚胆战心惊的爬上了山顶。

  没有人,的的确确的没有人,无数的鸟雀在林间跳跃清鸣,偶尔还有几只野兔穿越草丛,但除了22名充满恐惧的毛利士兵,再没有其他人类的信息,这800军队便犹如从人间忽然蒸发。

  一天之后,英国首相劳莱乔治就得到了这个让人匪夷所思的消息,他并不相信,命人严厉的审问了在场的22名毛利士兵,但他们都一致的描述着亲眼目睹的一切。

  这件事,成为了至今为止英国的最大悬案,近百年来,各国的军事专家与科学家、文学家有着各种的争论猜测,但是,没有人知道真正的答案。

  永远不会有人知道!

  永远不会!

  ********************************************************************

  二十一世纪,中国某处。

  一名十二三岁,肌肤雪白,清丽秀逸的小女孩推开了一间屋子。

  这屋子很大,四壁都做着书橱,上面列满了各式各样的书籍,那些书似乎都很古旧,甚至连竹简都有。

  而在屋子的一端,有一个六十来岁,身体孱弱,戴着眼镜的老者正在一盏台灯下看着一本书,他静静的,全神贯注的看着,镜片之后的眼眸中却充满了一种难言的焦虑,在书的一边,放着一个厚厚的笔记本,翻开的页面上写满了字,最后几排墨迹未干,想是刚写不久。

  那小女孩瞧了那书,道:“爷爷,你又在看《诺查丹玛斯大预言》了。”

  那老者显然已经入了神,没想到会有人在自己的身边说话,心中一惊,手中一抖,钢笔已经落在了笔记本上。

  老者很快恢复了神态,摸了摸小女孩的头道:“婷儿,你来了,有什么事吗?”

  那小女孩道:“奶奶说时间晚了,让我来叫你去睡觉。”

  那老者忽然黯然一叹,喃喃道:“睡觉,睡觉,也许很快大家都只能睡觉了。”

  小女孩一偏头道:“爷爷,为什么很快大家都只能睡觉,那白天干什么,难道不可以跳舞唱歌吗,今天奶奶还教了我一首新歌哩,爷爷,你累了,我唱歌给你听,好不好。”

  老者苦笑着摇了摇头,望着小女孩黑白分明,灵动澄波的大眼睛出了一阵子神,才道:“婷儿,这《诺查丹玛斯大预言》你都看过了吗?”

  那小女孩点了点头道:“爷爷你上次让我看,我都看过啦,只是不怎么懂,爷爷,这个诺查丹玛斯到底是谁?”

  老者道:“他是三百多年前法国的一个大预言家,会拉丁语、希腊语、希伯来语、数学,以及被称之为天体学的占星术等,无所不学,无所不通,他还是考古学家,科学家,由于支持地球围绕着太阳旋转的天体论学说,被当时的人指为异类,这部《诺查丹玛斯大预言》是他晚年在一个黑屋子里写出来的,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写,为什么能写出来,这是一个迷。”

  小女孩道:“爷爷,这书真的说得很准吗?”

  老者很肯定的一点头,又是一叹道:“我也希望它不准,可是……”

  说到这里,他随手打开了其中的一页,交到小女孩的手上,道:“婷儿,你念出来。”

  那小女孩便将书捧在手中,很认真的,用夜莺般甜美的声音读了起来。

  “年轻的狮子会击败年老的”

  “在花园里一对一的比赛正在进行”

  “他刺中了黄金护具里的眼睛”

  “两伤合为一处”

  “不久他便疯狂死去”

  老者道:“这是法国国王亨利二世让诺查丹玛斯预测他的未来时,诺查丹玛斯说的一句诗的,当时没有人理解,后来亨利二世与一名年轻的贵族比试枪法,枪尖穿透黄金头盔刺入眼中,亨利二世在痛苦中死去。亨利二世生前最爱戴的就是狮子徽章。”

  小女孩吐了吐舌头,忍不住又翻开了其中一页,继续开始念。

  “在不久之后的某一年,在维纳斯的不远处”

  “亚细亚和阿非利亚的两个最强大者”

  “从莱茵和希斯特,将据称已来临”

  “在马耳他和利古里亚海岸有喊叫和眼泪”

  “因饥饿而疯狂的野兽将游过河流”

  “大多数军队将会对抗希斯特。”

  “伟大者将被拉进一个铁笼”

  “当日耳曼的儿子将观察无物”

  老者道:“这句诗的意思是就是指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希特勒与墨索里尼的兴起,其中也包括了日本,唉,希斯特,希特勒,就连名字也预言得只差一点儿。”

  小女孩又一伸舌头,道:“爷爷,这个诺查丹玛斯真的很厉害,不过最后有几句诗是什么意思,你给我说说,我总是弄不懂,不过看起来好害怕。”

  她一边说着,一边将书翻到了后面,念了下去。

  “大地震在五月发生”

  “土星令山羊、水星木星聚牡牛”

  “金星据巨蟹、火星连处女”

  “鹅毛大雪漫天飞舞”

  “天地越来越冷”

  “大水也不例外”

  “可怕的星期日来到眼前”

  “从此以后再也没有晴天”

  “这难忘的日子,寒冷在四个地方蔓延”

  见到老者久久没有说话,小女孩又道:“爷爷,还有最后这几句诗,到底在说什么啊。”

  她接下去念着。

  “为使安哥鲁莫亚王复活”

  “恐怖大王将从天而落”

  “届时前后玛尔斯将统治天下”

  “说是为让人们获得幸福生活”

  “大七数轮回完结之时”

  “相互残杀发生了”

  “它发生在这一千年开始不久”

  “那时地下的死人将破墓而出”

  小女孩道:“爷爷,你倒是说说,这安哥鲁亚王和恐怖大王指的是什么,什么又是大七数?”

  老者已经一脸的沉重,缓缓的摇了摇头道:“我不知道,我也好想知道。”

  就在这时,小女孩却格格的笑了起来。

  那老者奇道:“婷儿,你笑什么?”

  那小女孩道:“这部《诺查丹玛斯大预言》一定是骗人的,我就不信几百年前的人能够算出以后发生的事,爷爷,这书的上面都写着事件发生的时间,里面说恐怖大王将从天而落,算起来应该是1999年7月,可是现在时间已经过了,根本没有什么恐怖大王啊,不是骗人又是什么?而且爷爷你自己也说过,对这些书,不可不信,也不可全信啊。”

  老者沉默了良久,也慢慢的露出了笑颜,拍了拍小女孩细嫩的手,道:“是啊,这也许是骗人的,好,你先去睡吧,爷爷很快就出去。”

  小女孩乖巧的点了点头,便轻盈的走了出去,轻轻的带上了门。

  就在这时,老者泛出的笑容却冰冻起来,站起身,走到了右壁,取出了一本厚厚的词典放在了书桌上,然而等他打开了那词典,里面是镂空的,放着一卷白色的物事。

  老者取出那物事,放在了书桌上,却是一张陈旧卷轴,比普通的羊皮厚了一倍以上,这是东巴雪羊皮,坚韧绵劲,皮质不易磨损,非常珍贵,而这种东巴雪羊,过去生活一些寒冷的高山上,但已经在一千多年前灭绝了。

  羊皮上面写着红色的密密麻麻的怪异文字,此时一股浓浓的腥味弥散在屋中,这红色的字很像是醮着鲜血所写,每一个都充满了神秘与诡异,似乎在发着无声的狞笑。

  此时,老者死死的盯着最后一排血腥的怪字,身子忽然在如秋风中的落叶一般颤抖起来,剧烈的颤抖起来,眼眸中有的只是恐惧与慌乱。

  他的嘴角微微的抽搐着,喃喃的道:“假如那一天来临,假如那一天来临,婷儿,我怎么救你,怎么才能救你,老天,希望这一切都是假的,假的……”

  (注:《诺查丹玛斯大预言》被称为人类最准的预言,全球至少有上千名专家在研究此预言,2000年到临之前,日本就发生了多起由于恐惧世界末日而发生的自杀事件。而此预言对事件发生时间的预测从没有超过十三年以上的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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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0 15:17:00 | 只看该作者

正文 第一章 富家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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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4日,情人节。

  江凌峰很优雅的坐在C市外语外贸学院校园林荫道的石椅上,眼神毫无顾忌的瞧着在眼前来来去去,充满着青春活力的女生。

  曾经有人给大学男生看女生的眼神下过定律“大一是害羞的,大二是直直的,大三是淫荡的,大四是还要跑回去再看一眼的。”

  江凌峰正在读大三。

  他的眼神显然并不淫荡。

  因为凡是被他眼睛盯着的女生都是一脸的羞涩,有的明明已经红霞满颊,却在微微咬着樱唇轻笑。

  没有一个女生会因为江凌峰的眼神感到恶心,却会为他多看了自己一秒而感到荣幸和窃喜。

  江凌峰是有本钱的,实在是太有本钱了。

  对一个男人来说,有本钱的意思通常有两种。

  一种是男色喜人,要么玉树临风,风流倜傥,展颜一笑,就可以迷死女人不赔命,要么高大魁梧、肌肉虬结,只要站在女生身边,就能让她傲视群雌,随便找看不顺眼的对手吵架。

  而另一种却是真正意义的有本钱,老男人有钱的很多,但他们需要的只是小蜜与二奶,女生肯陪伴这种男人99.9999%是由于商场的东西的确是多得太过分了,正所谓“舍得冰清玉洁,能让男人出血”,人前媚笑,人后嘲笑,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年少多金,才是对女生有致命吸引力的,因为这样有机会做上正宫娘娘,就可以当家作主,颐指气使,在众姐妹面前神光照人,莫可逼视,所以对女生来说,找有钱公子便如进少林武当,乃是正道,而傍老男人,则犹如修习那恶毒的葵花宝典,欲练神功,挥刀自宫。

  这两种男人,都属于不可多得的珍贵之物。

  江凌峰是一个稀有的品种,因为他好像同时具备了以上两种条件。

  首先,从容貌上来讲,他虽然算不上那种轻轻一笑,就可以让天下少女如痴如醉的绝世美男,可是足可以够得上英俊两个字,眉毛浓黑,眼眸如星,鼻挺唇薄,身高虽然不能说伟岸如山,修长似柏,但绝非女人眼中的二级残废,而且他一但笑起来,相信所有的女人都会感到这个男人非常亲切,打心眼里愿意和他接近。

  其次,从家世上看,他虽然还达不到那种把奔驰宝马拿来当玩具踩的的骨灰级公子哥儿的地步,但一直在做外贸生意的父母却有着据说近亿的资产,用鱼翅与燕窝来漱口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在江凌峰的记忆里,好像没有钱这样的概念,他也从来就不曾缺少过什么东西。

  C市外语外贸学院虽然并是什么名牌大学,但江凌峰却选择了它,因为他的家就在C市,还有两个最好的朋友在这里读书,他们从小一起长大,由于都是家里的独子,因此实是亲如兄弟,江凌峰本来是有机会去更好的大学的,但为了兄弟,他要留下来,那种亲密无间的快乐与充实,他相信在别的学校是找不到的。

  就在这时,有两个男生走了过来,都是中等身材,一个穿着白色的夹克,戴着咖啡色的眼镜,但躲藏在眼镜后的那双一线天却仍然可见,不过鼻嘴倒是长得不错,而另一个就稍微长得要抱歉一些,身子肥壮,圆乎乎的脸,鼻子处于高楼并建成的状态,而嘴唇宽且厚,看起来倒是忠厚老实,有些像电视上的布袋和尚。

  眼镜叫孙世伟。

  胖子叫陈兴。

  他们和江凌峰从小学到大学都在一起,是江凌峰的朋友与兄弟。

  此时孙世伟与陈兴都坐在了江凌峰的身边。

  江凌峰把着他们的肩膀道:“喂,事情给我办好没有?”

  孙世伟第一个笑了起来道:“老大,有我在,怎么会有办不好的,九百九十九朵玫瑰,扎成心形,花店已经准备好了,就等你带冯玉晴到校门去,放心,一定让你撑足面子。”

  看到江凌峰点了点头,陈兴却一脸艳慕的道:“老大,今天冯玉晴打扮得真漂亮,我上学的时候瞧见了,学校后园里的梅花开得都没她那么美。”

  孙世伟笑道:“那当然,冯玉晴可是咱们学院的第一枝花,也只有老大才配得上她。”

  老大,是孙世伟和陈兴对江凌峰的尊称,其实从年纪上讲,江凌峰比他们两人都小了半岁,但从小到大,只要有他在,孙世伟和陈兴从来没有花过一毛钱,而且三人走在一起,任何时候别人的眼中一定都先看到江凌峰,除了年纪,无论从那一方面来说,江凌峰这个老大都实至名归,他也习惯了这样的称呼。

  江凌峰这时掏出了手机,拔通了一个号码,里面顿时传来了一个温柔悦耳的女孩子声音道:“喂,凌峰吗,我正等着你的电话哩,怎么现在才打来。”

  声音有些娇嗔,但谁也无法否认,这声音的主人对江凌峰透出的浓浓爱意。

  江凌峰道:“玉晴,我在西门林萌道这边等你,来了再说。”

  听着那女孩子答应了一声,江凌峰就放下了手机,电话那一边正是陈兴和孙世伟嘴里的冯玉晴,不仅是这所外语外贸学院甚至是整座城市六所大学里最漂亮的女孩子,她比江凌峰小一届,但从入学的那一天起就吸引了所有男生的目光,自然也包括江凌峰,而没有任何悬念的,两人很快就走在了一起,他们就像是一对明珠,无论在那里,都能够闪动熠熠的光芒,没有一个女生愿意自讨没趣的动念头从冯玉晴的手中抢走江凌峰,更没有一个男生敢动念头去追冯玉晴。

  等待之中,陈兴对着前面来的一名正捧着书看,长着苹果脸儿,容貌甚是秀丽的女生吹了声口哨,那女生抬起头来,看见陈兴,眼神中顿时流露出厌恶之色,樱唇一张,似乎就想骂他,但一眼瞥见了穿着一身白色休闲服的江凌峰,樱唇立刻闭紧了,还微微的咬了咬,那个少男不多情,那个少女不怀春,在C市的大学女生中,是不会有人不知道江凌峰的。

  看着那苹果脸少女的面颊真的变成了红扑扑的苹果,用有些慌乱的脚步渐渐远去,陈兴一脸的沮丧,而江凌峰与孙世伟却笑了起来。

  在学校追MM的男生之中,准确来说是分四个等级的。

  最低级是苍蝇级,本身没什麽条件,但是黏工一流。看到目标物就嗡嗡翁的飞过去,一怕不脏,二不怕累,三不怕撵,端茶送水,殷勤伺候,这类的男生,人数可不少。

  陈兴很不幸就属于这一级,他人长得对不起观众,父亲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厨子,不过脸上的皮下脂肪倒是堆积得不薄,据说从进入大学到现在已经追求了不下三十名女生,唯一有一次女生答应了他的约会去郊外野餐,害得他兴奋了半天,还在江凌峰那里借了钱进行了全身装备,但最终的结果是那女生想接近江凌峰,整整一天,对江凌峰又是媚笑又是撒娇,而对陈兴则视如无物,实在大大打击了他的自尊,还是江凌峰替他捉弄了那个有心机的女孩子,这才给陈兴出了气。

  另一类是鲨鱼级,见血兴奋、见色动情,常自许风流,看到猎物全身神经为之苏醒,精神大振,瞳孔放大,四肢充血,恨不得立刻冲上前去把猎物一口吞下,不过鲨鱼本身条件较好,而且不爱使用黏工,故而定为中级。

  孙世伟就在这一级中,他的父亲是一家小公司的老板,家景算是中上,虽然眼睛小点儿,但容貌还过得去,交过几个女生,只是自己好像都不满意,目前又处于独身之中。

  再上一级是狼级,本身拥有不错的条件,思想新潮、作风前卫,泡妞约会不罗唆,而且成功率较高,有着狼性的坚韧与凶悍,女孩子在软硬兼施之下,很容易在午夜时分阵地失守。

  江凌峰三者都不是,因为他是神级,直到现在,还没有他追不上的女孩子,对一点儿,他其实是有些沾沾自喜的,他很喜欢古龙笔下的楚留香,风流而不下流,那才是真正的男人啊,只可惜他不会有那么精彩的人生,按父母的安排,在读完四年的商务系之后,他就要去帮着做生意,要说不想说的话,喝不想喝的酒,他并不喜欢,很不喜欢。

  思想之间,一个女孩子已经轻盈的走了过来,她眼睛大而明亮,瞳孔乌黑闪耀,长长的睫毛微微向上翘着,眉毛淡淡的弯如新月,尖尖挺立着的鼻子,嘴唇微微有些大,却更符合现代女性的美,涂着桃红的唇膏,在阳光下发着晶莹的光彩。而她穿的是一件白色的名牌羊毛衣,套着一条黑白相间,米字条纹的裙子,露出了一双穿着丝袜的修长双腿,真是个青春时尚的漂亮姑娘。

  那女孩子径直赶到了江凌峰的面前,轻轻笑道:“凌峰,我们走吧。”

  江凌峰这里站了起来,便向着校门走去,而女孩子就很亲热的挽起了他的手,在来来往往的男生与女生的注视下肩并肩走着,脸上充满了幸福。

  孙世伟与陈兴则跟在其后。

  很快就到了校门外,孙世伟做了一个手势,就见到一旁走出两个身着制服的男人,抬着一个老大的花篮,而那个花篮用一朵朵火红的玫瑰围成了一个心形,而在中间,却用玫瑰中最名贵的“蓝色妖姬”排成了一个清晰的“晴”字。

  这时江凌峰轻轻在冯玉晴的耳畔道:“玉晴,情人节快乐。”

  冯玉晴望着周围那些围观的女生无比羡慕的眼神,脸上又是得意,又是甜蜜,伸出手臂,搂住了江凌峰的脖子,就在他右脸颊上轻轻一吻,道:“凌峰,谢谢你,这花篮我好喜欢,可是你的车装不下,我们怎么拿回去啊。”

  江凌峰一笑道:“这没关系,我已经给了花店留了家里的地址,他们会送去的。”

  冯玉晴又亲了他一下,已经将头靠在了他的肩上。

  这时只听江凌峰转头问孙世伟道:“孙世伟,那件事办得怎么样,花都送去了吗?”

  孙世伟点了点头道:“今天一早花店就派人送去了。”

  冯玉晴闻言,顿时身子一抖,望着江凌峰颤声道:“你,你还买了花送人,她……她是谁,她是谁。”

  她一边说着,眼圈一红,眼泪就要滚落下来。

  陈兴连忙道:“冯玉晴,你别哭,老大可没有和别的女孩子交往,别误会,别误会。”

  冯玉晴咬了咬红红的樱唇道:“那……那凌峰让花店把花送到那里去?”

  陈兴道:“嗨,是这么回事,前几天我们到东区那边玩儿,路过一个孤老院,老大看到一个挺老的阿婆一个人坐在椅子上望着路边的花发呆,就忽然说情人节的时候要送玫瑰花给那个孤老院的所有阿婆,真没想到他昨天还能够记得,催着我和孙世伟去办了,每人一捧,还配了康乃馨,老大真是的,那孤老院有四十几个阿婆,情人节买花实在浪费,还不如咱们几个好好的玩一场哩。”

  江凌峰顿时大笑起来道:“怎么不能好好玩一场,陈兴,你想玩儿什么,给我说就是。”

  孙世伟却笑着捶了陈兴一下道:“老大,你别听他的,这小子的意思是你干脆把那些钱给他,他早看上一台摩托,想要买下来。”

  冯玉晴听到这里,一双秀眸之中立刻布满了歉意,轻声道:“凌峰,对不起,是我错怪你了。”

  江凌峰笑了笑,没有和她说话,只是望着陈兴道:“陈兴,你那辆摩托需要多少钱?”

  陈兴眼睛一亮,连忙道:“不贵,不贵,三万七,还打八折。”

  江凌峰还没有说话,冯玉晴这时悄悄拉了拉他的手,低声道:“凌峰,上个月陈兴才从你这里借了五万换电脑与家庭影院,你……”

  但她还没有说完,就见到江凌峰横了自己一眼,顿时吓得不敢再说话了。

  这时江凌峰拍了拍陈兴的肩,道:“好,等会儿我们陪你去买,你这小子,记得买了摩托给我威威风风的泡个妞回来,别总是那么没出息的围着女生转,你也耍耍酷啊。”

  陈兴此时已经兴奋得合不拢嘴了,连连点头道:“是是,我也有这个打算,买了车之后就把发型再好好弄一弄,再配一个像样儿的眼镜,老大,我向你保持,一定给你争气,再也不去黏女生,让女生来黏我。”

  江凌峰又一笑,便去前面的停车场开车去了。

  父母常年不在家,但从来没有管过他的平常开支,给他的卡上留着足够的钱,江凌峰虽然不是挥霍无度,但也从来没想过节约两个字,陈兴这些年陆陆续续在他这里借的钱已经想不清楚了,但他只有这两个最好的朋友,这一点儿钱,又算什么,他相信自己真的去帮父母做生意,也许要不了几天就能够赚回来,而凭陈兴的家境,只怕一辈子也存不到这么多的钱。能帮朋友,自己为什么不去帮呢。

  不一会儿,江凌峰就开着车到了冯玉晴、孙世伟、陈兴的面前。

  他的车是一款美国的名车凯迪拉克,但不是顶级的那一种,不过银灰色的金属漆非常漂亮,驾驶起来非常舒服,而且车顶还可以收缩,开出来也够拉风的了。

  三人很快上了车,冯玉晴自然是在前面,而孙世伟在后排的左面,陈兴在右面,这样的位置,大家已经坐了两年,都已经养成了习惯。

  四人先在一家西餐厅用了餐,江凌峰就让陈兴带路去给他买下了那辆摩托,然后大家去看了一场电影,一个下午就这么过去了,晚上江凌峰开得远了一些,到了离C市五六十里远的一个有湖的小镇吃那里最有特色非常新鲜的鱼火锅。

  回到C市已经是晚上十点,江凌峰将孙世伟与陈兴送回了学校的住宿楼,自己却与冯玉晴到了离学校只有一里远的一个小区里,这里有他和冯玉晴的爱巢,那是一间一百多平方米的电梯房,三室两厅,格局合理,装修高雅,屋里所有的设施齐全,而且都是最好的。

  这也是冯玉晴满十九岁生日那天,江凌峰送给她的礼物。

  冯玉晴外表虽然漂亮时尚,但她的家庭却不富裕,她来自离C市一千多公里的一个外省小村,父母都只是普通的农民,冯玉晴初到学校的时候,甚至因为穿着一件很土的外套被人取笑过,而且与人说话时总爱低着头,并不是很出风头。

  凭心而论,江凌峰绝不算是好学生,甚至有些早熟,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就曾经邀请全班的小女生到家里玩,享受一枝独秀的待遇,初二的时候,就开始不停的有女生对他表示好感,甚至收到了措辞稚嫩的情书,到了高三,他已经谈过了四次恋爱,漂亮的女生,他实在见得不少,也从来没有那个女生能够真正吸引住他。

  但冯玉晴的眼睛征服了他,那是一双清澈纯净的秀眸,灵静得犹如高山之中的泉水,没有任何的杂质,江凌峰从来没有看到过这样纯静的美,在看到这双眼睛的一霎那,他的心很激烈的颤动了,并且第一时间主动出击,并没费什么力就成了冯玉晴的男朋友,也成了她的保护神。

  冯玉晴于是开始了蜕变,两年来,冯玉晴没有问家里要一毛钱,从衣着到首饰,以及平时的零花,都是江凌峰在提供,第一年,冯玉晴从麻雀变成了孔雀,到了第二年,孔雀的羽毛掉了,却成了一只不用开屏就可以吸引男人目光,光彩四射的凤凰。

  冯玉晴温顺得好像一只小羊,从来就不敢违逆江凌峰的意思,而江凌峰是那种服软不服硬的男人,他对冯玉晴很怜惜,也不再对其它的女生感兴趣,他甚至打算大学毕业后就与这个女孩子结婚。

  上年暑假,他陪冯玉晴回过家,那是一幢二层高用青砖堆砌的小楼,在农村来说,也算是中等人家了,只是家具很陈旧,摆放得也很杂乱,还有一股难闻的气息。

  冯玉晴最害怕江凌峰会因此看不起自己,总是时时留意他的脸色,但从小就在富贵中长大的江凌峰并没有她想像中的那样露出轻蔑之态,反而很随意的拔弄着一些家具,甚至还提着馊水去试着喂后院里的猪,在他的心里认为,这个世界上,分工是不一样的,运气也是不一样的,无论是什么人,只要靠亲手的劳动养活自己,那么都值得尊重。

  冯玉晴的父母早就知道女儿交上了一个有钱的男朋友,替自己节省了一大笔生活费,当亲眼看到了一身名牌,英俊洒脱的江凌峰,竟有些手足无措,实在热情得过了头,不仅飞快的去镇上买了新的枕被,还摆了八桌酒宴,请亲戚朋友、四方邻居来与江凌峰见面,江凌峰清晰的看到了他们脸上的得意与荣光,但他也能够理解,自己对于这个家来说,将是一个绝大的机遇,将彻底改变他们的命运,而对生活质量的追求,是人的本能欲望,这并没有任何的错。

  所以在冯玉晴满十九岁那天,江凌峰送了这套房子给她,因为冯玉晴给他讲过,父母送她上大学最大的愿望就是女儿毕业后能够赚钱在城里买一套像样儿的房子,他们也能够跟着进城享福,对于江凌峰来说,这房子只是他给冯玉晴的一个很小的礼物,他对自己很有自信,虽然不喜欢父母的外贸公司,但他会将公司发展壮大,冯玉晴跟着自己,这一生,是绝不会再缺钱了。

  情人节的夜晚是浪漫而又缠绵的。

  江凌峰喜欢冯玉晴的身体,莹白如玉,柔滑似水,细腻、苗条、修长,白鸽般柔软的乳房虽然盈盈一握,但却充满着细腻与弹性,两枚蓓蕾在胸前初绽,粉红得犹如尚未成熟的樱桃,,很难让人相信她是一位来自乡下的女孩子。

  他也喜欢她的呻吟,那是一种温柔的,娇弱的,有些自我压抑的声音,却更能激发男人的欲望,江凌峰还记得冯玉晴第一次将完整的自己交给他的时候,那种痉挛状的痛楚,那嘴角被咬破后流出的鲜血,以及事后身下的那滴滴桃花,他真的很怜爱这个女孩子,相信不久之后,她就会成为自己的娇妻。

  但是,在这样的晚上,江凌峰万万不会想到,自己的一生,即将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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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0 15:18:00 | 只看该作者

正文 第二章 诡异的古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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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天之后的下午。

  江凌峰坐在一块草坪的椅子上,这是C市专门为有钱人开发的一个别墅区的其中一幢,一座两层高的欧式别墅,不算很大,但设计精妙,气派美观,前面还有一块柔软的草地。

  这就是江凌峰的家,但由于平时父母经常在外省甚至国外做生意,爷爷奶奶与外公外婆又在不同的城市,别墅里除了一个叫老张的看门人与一个叫王妈的女佣,就没什么人了,不过江凌峰接到了父亲江汉打来的电话,说与他母亲郑秀洁要在今天回来,要他在家里等着。

  父母已经有大半年没有回C市了,江凌峰本来打算把冯玉晴带回来和他们见面的,不过冯玉晴下午有一节非常重要的课,而且要点名,也只好作罢。

  等到好久,都临近傍晚了,才见到一辆的士停在了外面,一对中年男女各提着一个皮箱走了下来,正是江凌峰的父母江汉与郑秀洁,他们是七十年代的大学同学,学的是外语专业,毕业后就一起创业,花了三十年时间,才挣下了现在的家业,与江凌峰却是聚少离多,但平时经常通电话,江凌峰从来不怀疑他们对自己的爱,但是,他心中总觉得遗憾,父母虽然给了自己最好的东西,但一家人却很少坐在一起说说笑笑,钱,真的是那么重要吗?

  就在这时,他看到父母的脸色都有些沉重,似乎是有什么很不愉快的事情发生,估计是生意上遇到了不顺的事,便从椅子上站起来向父母迎了过去,道:“爸爸,妈妈,你们回来啦,怎么不让我到机场接你们。”

  郑秀洁见到儿子,急急忙忙的跑过来和他拥抱,然后道:“机场等着太累,还是家里好些。”

  说着就像小时候一样拔了拔江凌峰的头发,慈爱之情,表露无遗。

  此时江汉也走了过来,拍了拍他的肩道:“峰儿,身体好像长结实了些,不错,已经成男子汉了。”

  江凌峰心中一阵阵的温暖,忽然瞥见父母的脸颊都比起上次分别时憔悴了不少,心中又是一阵的惭愧,父母在外面这么拼命,还不是为了自己,他也该为父母分忧了,一年,还有一年,毕业后他一定会去父母的外贸公司帮忙的。

  走进了楼下的大厅,王妈已经准备好了晚餐,吃过之后,三人就上了楼,到江汉的书房聊天。

  在沙发上坐好之后,郑秀洁第一句话就是:“峰儿,不是说你已经交了女朋友了么,怎么没带来给我和你爸瞧瞧。”

  江凌峰道:“她今天有一节重要的课,就没有来,我想明天带她来见你们,爸爸,妈妈,这次你们回来可要多呆一段时间吧,我们一家人在一起好好的玩玩儿。”

  江汉与郑秀洁闻言,相互对视了一眼,脸色又现出了黯然之状,郑秀洁点了点头道:“会的,峰儿,这次我和你爸回来可能要呆一段很长的时间。”

  江凌峰顿时笑了起来,道:“真的,爸,妈说的都是真的吗。”

  江汉也一点头,沉默了一阵,却道:“峰儿,你交那个女朋友品行如何,能不能与你同甘共苦?”

  江凌峰不知父亲为何要提出这个问题,便道:“玉晴是个很温柔的女孩子,我说什么她都听,而且她的家境并不好,同甘共苦应该当然没问题,爸,你放心,我和玉晴,会像你和妈妈一样的。”

  江汉嗯了一声,却没有继续说下去。

  这时郑秀洁却笑了起来,道:“江汉,说些开心的事,快把那宝贝给儿子看。”

  江凌峰知道父母都有收藏古董的习惯,家里专门有一个藏宝室,用来存放他们平时走南闯北收集的一些陶瓷、书画、雕像之类的古物,听着母亲这么一说,也来了兴趣,道:“爸,是什么宝贝,快给我瞧一瞧。”

  江汉便打开了随身带着的皮箱,取出一个紫檀木盒子,将那盒子打开,伸手拿出一物,递到了江凌峰的手上,道:“峰儿,就是这块古玉,你小心别摔在地上了。”

  江凌峰拿着那物事看了下去,这是一块比手掌大一些的绿色的古玉,已经开始生长一点一点的黑色玉斑,而在古玉的上面,却有一些扭扭曲曲的怪异字体,而那字迹却是鲜红的颜色。

  他觉得有些奇怪,用手指轻轻摩挲,并没有感觉到任何雕凿的痕迹,那怪异的字体仿佛是天然的生长在玉石之中。

  江凌峰越来越好奇了,将那古玉拿起,凑在了眼前,仔细的凝视而去。

  就在这时,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那红色的怪字,竟好像缓缓流动了起来,就如同古玉的血脉。

  生命。

  这古玉难道有生命。

  江凌峰心中猛烈的骇然一跳,差点儿就要松手,但很快就握紧了,再次看去,那红色怪异的字体静静的在玉石之中,哪里有流动的迹象。

  幻觉。

  在那一霎那间,想不到他会出现幻觉。

  江凌峰暗暗松了一口气,将古玉交到了父亲的手中,道:“爸,这玉挺怪的。”

  江汉拿着那块玉,一扫刚才的阴霾,露着笑容道:“峰儿,这可不是一块普通的玉,你看上面的玉斑,这至少要两三千年才能这样,这还不算什么,最稀奇的是这玉里的字显然不是人工所为,而是天然所生,这也许不是什么字,只是像字罢了,这样的玉块我还没听说谁有过,价值可是不菲啊。”

  江凌峰望了望那玉,想着刚才的幻觉,心中还有些忐忑,道:“爸,这块古玉你是怎么得到的?”

  江汉道:“我到河南办一件事,但很不顺利,心中不高兴,就到那里的古玩市场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好东西,没想到真还在一家熟识的古玩店找到了这个宝贝,花了八十万买下来,值啊,真是值啊,我看这样的玉,真正的价值实在是难以估计。”

  江汉学的是外语专业,又喜欢收集本国古董,可说是精通中外历史,江凌峰从小耳熏目染,懂得当然也不少,那河南省位于中国中东部,黄河中下游,因处于九州之中,故有“中原”、“中州”之称,更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发祥地之一,也是称霸业者必逐之地,历史上曾有20多个王朝在此建都,境内著名的古都洛阳、开封和安阳,均为中国七大古都之列,历朝历代的皇陵及王公贵族的陵墓可说多不胜数,文物资源极其丰富,盗墓者也是最多,这块奇怪的古玉,只怕又是从某个墓陵中偷出来的,当下道:“爸,你是说这块古玉价值连城,哈哈,这次你可赚大了。”

  江汉并没有笑,而是凝视着儿子道:“峰儿,爸爸这一辈子不知道能够给你留些什么,但这块古玉一定会给你,有了它,这一辈子你也能够丰衣足食了。”

  江凌峰听着父亲的口气,总觉得有些不对劲儿道:“爸,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江汉还没有说话,就听到一旁的郑秀洁道:“江汉,我们才回来……。”

  江汉点了点头,道:“峰儿,这件事过几天跟你说。”

  江凌峰只好作罢,道:“爸,这块古玉这么珍贵,你还是放在藏宝室里吗?”

  江家的藏宝室,就在楼下特制的地下室里,设计得十分牢固,而且有着非常先进的报警系统,联通了外面的保安室与警察局,只要有盗贼触及,十分钟之内警察就会赶到,江凌峰十五岁那年曾经有盗贼打过主意,不过还没有等他们打开地下室的精钢门,就被一众保安与警察团团包围了。

  谁知江汉摇了摇头道:“这块玉是爸爸最想留给你的,我不想和其余的东西放在一起,还是放在这书房吧。”

  江凌峰奇道:“书房,这好像不安全啊。”

  江汉没有说话,而是将那古玉放回了紫檀盒子之中,放在江凌峰的手上道:“峰儿,你跟我来。”

  说着就向左侧走去,江凌峰就捧着盒子跟在他后面。

  到了书房的左壁,江汉弯下腰来,掀开一截地毯,却见下面是一排整齐的方格装饰地砖。

  江汉手一伸,按动了其中一块地砖,那地砖竟然弹了起来,江汉将那地砖取下放在一边,里面却露出了一个三十厘米大小的微型保险柜,显然已经被固定了。

  江汉道:“峰儿,这密码就是你的生日。”

  他一边说着,一边伸出了食指与大姆指扭动柜上的密码开关,打开了门,将装着古玉的紫檀盒子放了进去,然后关上,重新放好地砖,依旧用地毯掩好。

  这样隐密的地方,如果不是亲眼目睹,江凌峰是万万想不到的,相信也不会有盗贼料得到,的确是比地下室还有安全。

  放好那古玉,重新坐在了沙发上,江汉就询问起江凌峰的学习情况来,江凌峰实在有些惭愧,他在外语外贸学院的商务系念书,除了必修的英语由于他从小就有基础还不错之外,其余科目的虽然不是一塌糊涂,但也只能是刚刚过关,实在有些愧对父母。

  但江汉并没有任何责问他的意思,只是说了些让他好好做人之类的话,倒是郑秀洁不停的问他有关冯玉晴的事,叮嘱他无论如何明天晚上都要带女朋友到家里来吃饭。

  一家人难得在一起,聊天一直接近午夜12点,江汉正在叫江凌峰去睡觉,却听到书房外有人敲门,江凌峰起身去打开,却是女佣王妈。

  江汉也站了起来道:“王妈,有什么事吗?”

  那王妈道:“有人想见江先生你,大门外的保安问让不让他进来?”

  想不到这么晚还有人来拜访,江汉也是一愣,道:“是什么人?”

  王妈道:“说是一个老先生,姓宋,他还说有非常要紧的事。”

  江汉沉吟了一阵,一挥手道:“好,放他进来,王妈,你把他带到书房里来。”

  二十分钟之后,王妈走了进来,后面则跟着一人。

  江凌峰瞧了过去,却见这是一个六七十岁的老者,头发已经花白了,还留着一绺白胡须,戴着一副有些旧式的眼镜,五官清瘦,身材修长,穿着一件蓝色的西服,看起来像是一个学者,手里提着一个小皮箱。

  江汉让王妈退下,跟着迎了上去,伸出手来道:“你就是宋老先生吧,我是江汉,不知有什么指教?”

  那宋老先生与江汉握了手,竟用有些急促的语气道:“江先生,我是为那块古玉来的,希望你能够把它让给我。”

  他这话一出,江汉又愣了愣,道:“你怎么知道我有那块玉。”

  那宋老先生道:“我已经找那块古玉很多年了,前段时间才有些线索,寻到了河南的那家古玩店,可是你已经买了去,我求了老板好久,他才告诉了你的手机号码,可是我打过来总是停机,那老板又告诉了你的地址,我才赶了过来,江先生,无论如何,那块古玉你都要让给我。”

  江凌峰知道父亲是那家古玩店的老主顾,对方有他的手机与地址并不奇怪,但是一向业务繁忙的父亲怎么会把手机停了,怪不得聊了这么久的天,他的手机一直没有响过,他此时已经隐隐感觉到,父母的生意已经出现了极大的麻烦。

  这时只见到父亲将那宋老先生迎到了沙发上,母亲则很有礼貌的沏了一壶茶过来,跟着父亲便道:“宋老先生,那古玉的确是我买了,你这么晚赶来,相信也是非常喜欢那块玉,不过对不起,那块玉我非常珍爱,实在无心转让。”

  那宋老先生道:“江先生,那玉你不能要,这是块不祥之物,凡是得到它的人都会莫名其妙的暴毙,它会害了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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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0 15:19:00 | 只看该作者

正文 第三章 诡异的古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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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汉沉默了一阵,忽然哈哈大笑起来,道:“宋老先生,既然这玉是不祥之物,你为什么还想要,这好像太不符合逻辑吧,算了,算了,别的话我不想多说,这玉我是不会转让给任何人的,你还是走吧。”

  他一边说着,就一边高声道:“王妈,王妈,快送这位宋老先生出去。”

  随着他的声音,王妈就走进屋来,对那宋老先生道:“老先生,已经很晚了,请你跟我出去吧。”

  那宋老先生一付不死心的模样,着急的道:“江先生,江先生,我真的没有骗你,你知不知道,我费了数十年的时间在查这古玉的下落,对它有太多的研究,它真的是不祥之物啊。”

  他说到这里,又道:“江先生,你既喜欢古董,自然通晓历史,可知当年唐武宗与雍正帝是怎么死的?”

  江汉微微一笑道:“唐武宗灭佛敬道,晚年服食道士所献的仙丹而一夜暴毙,至于雍正帝的死却有很多种说法,流传得最广的却是说是被江南儒士吕留良的女儿吕四娘刺杀,宋老先生,你不会给我说这两人的死和这块古玉有关吧?”

  谁知那宋老先生却很认真的点了点头,道:“唐会昌六年元月,剑南道刺史杨雄掘古蜀王墓,得古玉献于武帝,是年三月,武帝猝崩。清雍正十三年四月,山东巡抚保善剿湖匪得怪符血玉,献于雍正帝,是年八月,雍正帝猝崩,这两人得玉,是有史料记载,相信还有没载于史料之中的被古玉所克所害者,江先生,这些有关的古籍,我都放在家中,如果你不信,可随我到湘西去一趟,我拿给你看。”

  江汉忽然哈哈大笑起来道:“据传舜被禹囚禁不得已才传位于禹,始皇帝是吕不韦之后,历史大事,非亲眼目睹,又有谁知道真假,天下间的野史闲话,也再多不过,老先生,你不用再说了,不过我倒有兴趣听听你愿意出多少钱买我手中的古玉。”

  那宋老先生急道:“江先生,那玉关系着一个天大的秘密,对我真的非常重要,钱,我也许凑不了多少,但我藏有一个周幽王所用的碧玉盏,极是珍贵,用来和你换如何?”

  江汉摇了摇头道:“宋老先生,如果你那碧玉盏真是周幽王之物,的确非常值钱,但我没有兴趣,更何况这玉好像已经转过了几道手,别人为什么都没事。”

  那宋老先生道:“我也不知道,不过这玉出世之后,一般要有数月才有凶讯发生,或许是这些人运气好,及时的脱手了。”

  江汉又是一笑,不再多说,只是道:“王妈,快送客,宋老先生,我知道你喜欢这玉,不过我实在不肯割爱,抱歉了。”

  宋老先生赶紧又道:“江先生,你能不能让我看看那块玉,我只看一下就好。”

  江汉岂会拿给他看,语气已经加重起来,道:“宋老先生,对不起,时间太晚,我想休息了,你请回吧。”

  那宋老先生见到江汉态度坚定,长长的吸了一口气,站起身慢慢跟着那王妈外出,走了几步,似乎还是不甘心,打开随身带的小皮箱,用笔在一个笔记本上写了些什么,递到了江汉面前道:“江先生,这是我的联系方式,你如果改变主意,一定记得找我。”

  见到江汉接过了他的那张纸,宋老先生又道:“江先生,临走之前,我还想奉劝你一句话,要将那玉放得远一些,千万不可在家中,这样也许能够避过不测之灾。”

  说了这话,他才很不舍的和王妈走了出去。

  等到那宋老先生一走,江凌峰再也忍不住了,道:“爸,这宋老先生都写了些什么?”

  江汉这时也拿起那张纸看,见到那上面写着“宋清濂”三个字,后面则是一个手机号码与住址,却是湘西的一个叫蛮王寨的地方。

  江汉笑了笑道:“这字写得倒是苍劲有力,铁画银钩,这位老先生功底很深啊。”

  他一边说着,却一边走到了前面书桌旁,打开抽屉,随手放了进去。

  这时郑秀洁却有些担心的道:“江汉,你看这个宋老先生会不会别有居心,打那块古玉的主意。”

  江汉沉吟了一阵,挥手道:“不管他,这古玉放的地方只有我们三个知道,他打主意也没办法,不过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们都要小心些。”

  江凌峰与郑秀洁都点头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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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0 15:22:00 | 只看该作者
作品相关 [ 分卷阅读 ]
垃圾箱 《男儿》读者进
正文 [ 分卷阅读 ]
序章 末日临近 第一章 富家子弟 第二章 诡异的古玉(1) 第三章 诡异的古玉(2)
第四章 惨变(1) 第五章 惨变(2) 第六章 生活的改变 第七章 江凌峰的脾气(1)
第八章 江凌峰的脾气(2) 第九章 冯玉晴之心(1) 第十章 冯玉晴之心(2) 第十一章 内心的痛
拉推荐票 第十二章 人情薄如纸(1) 第十三章 人情薄如纸(2) 第十四章 屋漏偏逢连夜雨
第十五章 江凌峰的落魄(1) 第十六章 江凌峰的落魄(2) 第十七章 女人的眼泪(1) 第十八章 女人的眼泪(2)
第十九章 敢拼命的江凌峰(1) 第二十章 敢拼命的江凌峰(2) 第二十一章 初遇苗女(1) 第二十二章 初遇苗女(2)
第二十三章 初遇苗女(3) 第二十四章 初遇苗女(4) 第二十五章 凶手是不是他(1) 第二十六章 凶手是不是他(2)
第二十七章 天书的秘密(1) 第二十八章 天书的秘密(2) 第二十九章 让美女讨厌的江凌峰 第三十章 宋家,有什么秘密?
第三十一章 祖先 第三十二章 阿朵女巫 第三十三章 初见蔑祖石(1) 第三十四章 初见蔑祖石(2)
第三十五章 我非风流(1) 第三十六章 我非风流(2) 第三十七章 遇险(1) 第三十八章 遇险(2)
第三十九章 考验(1) 第四十章 考验(2) 第四十一章 师姐 第四十二章 难题
第四十三章 赶会(1) 第四十四章 赶会(2) 第四十五章 苗家百灵(1) 第四十六章 苗家百灵(2)
第四十七章 有心计的阿山 第四十八章 江凌峰的领悟(1) 第四十九章 江凌峰的领悟(2) 第五十章 指点(1)
第五十一章 指点(2) 第五十二章 磨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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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0 15:23:00 | 只看该作者

第一卷 天下第一"奇"功 第一章 倒霉的穿越(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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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朔风野大,寒气刺骨,洁白的飞雪从灰白的天空中倾泄而下,将天地间渲染成茫然一片。田中尘拖着瘦弱的身躯,艰难的迈动因寒冷而僵硬的小腿,奋力的行走在这冰天雪地中。一阵寒风吹过,他不由得的打了一个哆嗦,连忙紧了紧身上衣不遮体的麻布衣,心中开始咒骂。就在刚才不久,他的意识还停留在十字路口的红灯上,因为老天的眷顾,他遇到了传说中的闯红灯事件,然后就是传说中的穿越,接着就开始以一个孩子的身体来享受老天赐予他的凉爽,只是这凉爽有点太凉了。

  由于是上天的安排,他无法违背,所能做的就是好好体会冰冷的感觉,毕竟,上天安排的最大。

  田中尘在雪地里行走了半天,实在冷的熬不住,路经一处野林,他连忙钻了进去,拔了些枯草塞在身上麻布内,又重新裹了裹麻布,让全身上下整齐少许,虽然还觉得寒冷,但比刚才要好上了许多。“温室效应让地球变暖,多少年没有体会这种挨冻的感觉了,原来冷也是一种美妙的体会。”他极力自我安慰,只是说话时小脸发白,声音发颤,让人感觉这话没有一点说服力。

  话语方落,一个苍老的声音突然在右侧树后响起,“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帮你更冷一点。”说着一位头发花白,一脸褶子,瘦弱不堪的老汉从树后走出。他衣衫单薄,看上去他好似只穿了两件朴素的布衣,虽是如此,但他依旧精神抖擞,浑身不见一点寒意,所以这老者显得有点诡异。目注田中尘,他露出和善的微笑。

  果然穿越到古代了。田中尘心中虽然早有准备,但在看到老汉复古的服饰和头型后,还是禁不住哀叹一声。说实话,他并不喜欢穿越,更确切的说,他不喜欢穿越后的身份——小乞丐。当然,他不喜欢穿越的原因之一还有他的专业,他的专业不适合穿越,他不觉得软件编程在古代能有什么用,况且他还是一个不懂历史的软件工程师,但,上天安排的最大!

  田中尘收回思绪,全神注视老汉单薄的衣衫和不相称的平和表情,半晌,眉头皱起,“帮我?谢谢了,能告诉我你为什么不冷就行了。”说话的同时,他脑海中突然浮现家中他那一件保暖内衣,只有那东西才有这单薄不怕冷的效果,于是心中不由得有点怀念以前。但,上天安排的……

  田中尘的反应和回答出乎老汉的意料,至少田中尘的回答和外表的年龄不符,他笑了笑,说道:“老夫会武功,四十年前已经将武功练就到寒暑不侵了,这点冷算得了什么。老夫的武功虽然不敢说是天下无敌,但江湖中是我的对手的人也不多。”

  田中尘见他说话时趾高气扬,洋洋得意,甚是浮躁,就气势而言还不如自己以前的部门经理,毫无一点高手的气派,顿时对他这话的真实性打了个五折。思及眼前茫然困境,好死不如赖活着,他只好违心附和道:“老伯你是天下第一高手,能不能收我为徒?”一路走来,他饥寒交迫,忍耐已经到了生理极限,如果不是贪生怕死,他早就放弃坚持了。此时见到一个自诩高手的家伙,他自然不愿放过机会。

  老汉一眼看出田中尘的用意,不以为意的笑了笑,他道:“想要活下去,其实很简单,只要你愿意加入我们的组织就行。”

  “好。”田中尘马上答应下来,“能不能马上给我一件衣服?”

  老汉笑了笑,凑过来问道:“你不是说‘冷也是一种美妙的体会’吗?”

  “总是吃一样东西,一定会有厌烦的时候,所以我总会对美妙的东西浅尝辄止,这样才能长久的享受。”田中尘凄惨的笑了笑,他现在只想搂着炉子睡一觉。

  “哈哈,有意思,你这小孩有意思。”老汉笑完,认真的打量起田中尘,“我要的就是你这种会胡说的孩子。”

  田中尘紧了紧单薄的‘衣服’,说道:“既然你老人家这么说了,是不是能先脱一件衣服给我?别这样看我,你是第一高手,自然不需要我来尊老。”现在他实在熬不住了,如果不是明白自己打不过对方,他连抢劫的心都有了。

  “你不仅会胡说,还很无耻。”老汉下了评价后,一把提起田中尘,飞速的向树林外奔去。

  田中尘被老汉带到附近一处小城镇,饱餐一顿,洗了一个热水澡,换上新衣,然后安稳的睡上一觉,第二天醒来时,身体虽然还是那么潺弱不堪,但比刚来时的饥寒交迫差点死去要好上太多了。休息一天后,两人开始南下,连续赶了十三天的路程。

  在路上,田中尘不断的向老汉打听询问,慢慢明白了自己所处的朝代。蝴蝶效应,不仅存在于股市和自然界,它一样存在于历史。李氏大唐覆灭之后,出现统一王朝不是重文轻武的宋朝,而是文武并重的周朝。田中尘心中估计,之所以会有如此偏差,大概是战场上哪支箭不小心射中了赵匡胤,剔除了历史上黄袍加身的乔段。

  五十年前,女真人入侵中原,延续二百多年的周朝当时已经软弱无力,根本无法抵御,终于崩溃在外族的铁骑之下。

  二十年前,康太祖王汉乾驱除女真人,重整河山,建立了大康王朝。在混乱的那三十年里,中原战乱不断,民生凋零,满目疮痍。大乱后必有大治,近二十年,康太祖励精图治,政清令明,让中原地带渐渐恢复了生气。只是女真人虽一时被驱逐出中原,但实力未减,近年来更是磨刀霍霍,伺机待发,而中原江南一带也不是十分太平,各个势力虽然声称归依大康,但其中不少势力养精蓄锐,期待中原再次混乱。平静的景象下,暗流汹涌,这是目前的社会。

  近三百年偏差,这个古代社会已经不同于田中尘印象中的任何朝代,它可能陌生,也可能熟悉。田中尘明白,自己这个现代人在这里失去了对历史事件未卜先知的优势。学习的专业用不上,不能对事件未卜先知,身份低微的无可附加,诗词之类的更是记忆不全,田中尘感觉自己的前途一片茫然,这是他不喜欢穿越的最大原因。但,上天安排的最大!

  十天后,两人来到一座城镇,入住客栈后,老汉找了过来,对着床上正要睡觉的田中尘道:“考验将从明天开始,清晨会有人接你过去,你的身份是一个书童,你的任务到时会有人告诉你。”

  田中尘闻言心中一惊,脑海中猛然浮现‘卧底’两个字。老汉没有过多的解释任务,只是告诉他几个接头暗号,在他记熟后,威胁他几句,然后起身离开。

  这一夜,田中尘没有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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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0 15:24:00 | 只看该作者

第一卷 天下第一"奇"功 第二章 间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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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清晨,老汉领着田中尘来到一处集市,将他交于一位二三十岁的年轻人。田中尘看这年轻人体格粗壮,长相普通,外表猥琐,十足的下人样。他看年轻人,年轻人也在看他,上下打量他几眼后,点头对老汉恭敬道:“长相清秀,双目灵动,如果能识字就更好了。”这人长相虽然粗俗,但言语却一点也不粗俗,甚至有些文人说话的雅致。

  老汉冷声道:“来的时候老夫教了他一些,识的字虽然不多,但够应付平常使用的。”

  年轻人躬身一礼,道:“既然这样,我就带他过去了。”见老汉点头不言,他扯着田中尘的小手,转身离去。

  不愧是间谍啊!两人谈话的高效率让田中尘一阵感叹。

  随着年轻人走出城镇,来到城南,隔着一片翠绿的田地远远的看到一座庄园伫立在一片树林中。年轻人指着庄园,沉声道:“林家在大康是名门望族,当任家主林业丰在朝中身居要职,这一次他带着妻儿来到这林家祖居,有着特殊的目的。”说着他看向田中尘,顿时一阵强烈的自责,与十多岁的孩子谈论这些,他感觉自己脑子趋于老龄化。打住话头,他总结道:“我会安排你成为林家少爷林雨贤的书童,你要尽量在最短时间内取得林雨贤对你的信任。之后,我告诉你后继任务。记住,在林府里,我是你的表哥。”

  田中尘点头问道:“为了更好的完成任务,我想知道这个林雨贤的爱好是什么?他最讨厌的是什么?他的性格特征,还有他的年龄,他与他身旁人的关系,还有……”电影里的间谍在任务之前都要明白这些情报。

  表哥听的头大,连忙挥手打断道:“停!作为探花社的一名候补成员,这些都应该自己解决。”虽嘴中是如此说,但他心中明白,这些问题他回答不上来。这次任务只是一个简单的任务,组织提供的情报没有多少,好像只有里面的人物关系。“是有些简陋了。”他心中反省道,当然,这话不能说出来,不为了自己的颜面,为的是维护组织的形象。

  田中尘听到只能自己解决,心中虽然不愿,但身不由己,只好厚着脸皮道:“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有钱买东西,人人都可以,没钱却可以得到东西才能与众不同。我们探花社里都不是平常人,自然要在无生有处显出真本事。”嘴里这么奉承,心中想的却是这表哥透露出来的探花社。听名子,这个组织有些诡异。

  表哥听了这话,惊奇的再次打量田中尘,皱眉道:“你真的是小孩吗?”

  田中尘苦涩一笑,道:“我不是小孩,难道是千年老妖变化的不成?”

  表哥闻言一怔,眉头不断的耸动,再次打量田中尘后,低声道:“这种亵渎神鬼的话以后不许再说。”

  田中尘也一怔,他看的出,这表哥是一个迷信神鬼的人。由于穿越时上天忘记安排他路经阎王殿,秉承上天安排的最大,他对神鬼的存在持不信任态度,只是这事涉及到个人的信仰,他不打算与表哥做过多的讨论。

  两人来到庄园,推开朱漆大门,还未进门便见一位中年富态妇女颤悠悠的赶了过来。远远的她招呼表哥道:“阿福,你说的那个书童到了没有?”

  表哥将田中尘往前一推,神情恭敬的介绍道:“王嫂,这就是书童,他叫全儿,是我的一个远房表弟,给少爷做书童最合适不过。”

  田中尘见他低三下四,语气里多是谄媚,很难将他与进府之前那番谨慎认真联系起来,心中一叹,暗道:密探果然都是专业演员。

  妇女一步三拽的走上前,边走边道:“既然来了,赶快跟我过去。”说着她已经来到近前,一把抓住田中尘的小手,拽起就走。

  田中尘无奈,只好快步跟上,走了几步,便听身后表哥道:“王嫂,请你照顾一下全儿。”

  王嫂头也不回的答道:“知道了。”说话时,她脚步更快了,田中尘提起两条小腿快跑,这才勉强能够跟上。

  一边跑,田中尘一边用双目扫视两旁环境,只见稀疏的林木下楼台小谢,假山池塘,恰到好处的点缀庄园,于是,他知道这是一个大富之家。

  穿过一条长廊,来到一处厅堂门前,王嫂快捷的脚步终于停了下来。她努力的平了平自己的粗喘,低身叮嘱田中尘道:“过会进去面见老爷,你可要用心一点,老爷喜欢老实的孩子,所以你千万不要乱说话。”

  田中尘郑重的点点头,这个要求简单,他轻易的就可办到。

  王嫂对他的乖巧十分满意,赞赏的看了一眼,突然神情一变,问道:“你会不会说话?”她猛然想到没有听到田中尘说过话。

  田中尘点点头,继续他的老实。

  王嫂不放心,低下身来,不放心说道:“说一句话让我听一听。”

  田中尘认真的点点头,低声道:“一句话。”

  王嫂闻言一愣,马上呵呵轻笑,道:“让你说一句话,你还真的说‘一句话’,呵呵。会说话就好,进去后老实一点,知道吗?”她语气柔和许多。

  点头。

  王嫂满意的扯着他的小手,来到门前,站在门侧,恭敬道:“老爷,书童找来了。”

  里面传来一个温和的声音,道:“进来吧。”

  王嫂拉着田中尘出现在门前,跨过高高的门槛,两人迈了进来。屋内明亮,堂上太师椅上端坐一人,此人青衫长褂,相貌清秀,虽然人已中年,但眉宇间尽是俊朗之气,他上身端正,手捧一卷书册,见到两人进入,他抬眼看来,注视田中尘时,目光柔和,隐隐有股笑意,看来王嫂与田中尘的话他都听到了。

  王嫂躬身一礼,道:“老爷,这就是给公子准备的书童。”

  田中尘见眼前这老爷和蔼可亲,文质彬彬,让人一见心生好感,顿时心中稍安,他最怕遇到了一位凶残的地主贵族。

  林业丰放下书册,微笑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王嫂抢答道:“他叫李全儿。”

  林业丰嘴里念叨两声‘李全儿’,然后笑道:“全儿你识字吗?”

  王嫂一惊,不知道答案,没有出声替他回答。田中尘见她不说,只好恭声道:“识得一些。”他话语尽量的简洁,十分附和王嫂对老实的要求。

  林业丰似乎看穿田中尘的用心,笑道:“好一个乖巧的孩子,王嫂,你送他去少爷那里吧。”说完,捧起书册,继续他的阅读。

  王嫂应了一声,扯起田中尘出了屋子,又转过一条长廊,进入一个单独的院落。院落内石凳上坐有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他上身好似无骨的趴在石桌上,目光无神端视眼前一本书。

  王嫂远远停下,恭声道:“少爷,书童来了。”

  少年闻言转头看来,顿时一张清秀的面容显然田中尘的眼帘。这少年继承了他父亲的清秀俊朗,眼若寒星,鼻若悬胆,一对长眉直插春山,但最难得的是他不同他父亲文质彬彬,具有的是一股英武的气质,特别在他站起身时,雄健的身躯让这气质更盛。

  目注田中尘,他懒散的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会武功吗?”他一口气问了三个问题。

  田中尘秉承王嫂的老实吩咐,没有马上回答,等了半天后,见王嫂满脸悒郁,不发一言,只好自己回答道:“我叫李全儿,今年十三岁,不会武功,但想学武功。”他话刚说完,便觉背后一痛,却是他多说了一句话被王嫂掐了一把,还好不痛。

  少年林雨贤听到后面一句,眼睛一亮,快行两步,凑到田中尘面前,道:“喜欢武功就好,你这个书童我暂时先收下。”他说到这里,转头向王嫂道:“王嫂你先下去吧。”

  王嫂应了一声,转身离去。

  林雨贤拉着田中尘来到石桌旁,双手把他按坐在石凳上,自己坐回原先的石凳,挤眉弄眼的问道:“你不会武功,那我来教你武功吧?”

  田中尘一愣,第一感觉是眼前这个长相英俊的少爷脑子有问题,第二感觉就是兴奋。来到这个没有电脑的世界,他唯一的兴趣就是传说中的武功,因为学会了武功他就可以高来高去,武功能够防寒,可以在吃霸王餐后从容逃窜,这两点在基本上就解决了个人的温饱问题,身有武功在某一程度上还可以打破‘上天安排的最大’的理论。同时武功又能够杀人掠货,快速致富,当然作坏事的时候要把劫富济贫的名号挂起来。

  武功简直是逍遥快活的代名词。但是在来的路上,老汉总是以他没有加入组织为名拒绝传授他武功,此时听到在这里可以学到武功,心中感受复杂,即不似欢喜,也不想激动,感觉更多的是自己的任务。“能够跟他学武,应该算是取得他的信任吧?”他心中自问,这时他感觉自己是一个敬业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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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0 15:26:00 | 只看该作者

第一卷 天下第一"奇"功 第四章 天下第一奇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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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宽大的房间里,一盏小灯忽明忽暗,但田中尘满脸的失落却被照的清清楚楚,林雨贤不解道:“难道你以为这些全是秘笈吗?”他说着右手一挥,示意自己指的是满屋成千上万的书籍,然后又道:“武功秘笈也是稀罕东西,我林家煞费苦心,寻找上百年,也只收集这六本而已,哦,怎么多一本?看来是我记错了,是七本。当然,江湖上流传广泛的武功心法不在收罗之列。嗯,别看它们不多,拿出去一本可都是震惊江湖的好东西。”他说的神秘,隐隐有种自豪感。

  田中尘收拾情绪,点头道:“你说的对,东西贵在精,不再于多。如果秘笈好,一本就够了。”

  林雨贤赞赏道:“不错,不枉我教你一天,你能明白这个道理就好。开始选吧,选好后我来教你修炼。”说着他侧身让在一边,给田中尘腾出空间去挑选。

  田中尘仔细观看这七本秘笈,只见它们都书页泛黄,看起来年代久远的样子,突然心中一动,抬眼看向林雨贤,问道:“公子,你修炼的是哪一本?”

  林雨贤不屑的看了一眼秘笈,自豪道:“我们林家的《傲龙决》比这些秘笈强了不止十倍,我哪里需要修炼它们。”他这么一说,倒附和古代‘好东西不外传’的规律。

  田中尘听他这么一说,对书架上的秘笈的热心程度猛地降低五成,右手从秘笈中抬起,他小心问道:“公子,《傲龙决》只能林家的人修炼,是吗?”

  林雨贤点头道:“当然,不然我就传授给你了。你我这么投缘,我真希望有一天我们可以结伴游历江湖。”说着他目露神往,又道:“你我如果被人称为傲龙双侠,那是多么有意思的一件事。可惜不能外传。”说完,他不顾田中尘黯然的神色,低头看向书架上秘笈,口中喃喃说道:“据爷爷他老人家说,这里的秘笈越厚越好。”然后他从书架上抽出一本最厚的秘笈,塞入田中尘怀中,然后起身道:“你现在就来修炼,快些修炼成高手,好与我一同闯荡江湖。”

  林雨贤的雷厉风行,想到就做让田中尘有些吃不消,不过对秘笈越厚越好的说法还是赞同的,《鹿鼎记》里曾经做过类似的阐述。他抱着厚重的秘笈被林雨贤按在后面的座椅上。油灯放在桌案上,林雨贤将那本秘笈从田中尘手中抢过,映着光线看去,只见封面上写着“诈死决”三个字。这名字他从没听说过,心中疑惑,他信手翻看,却不妨封面自动掉落下来,他此时才发现封面是被人添加上去的。封面掉落地上,桌下漆黑,田中尘没有看到封面上的字,不然他一定不会练这东西。

  封面后面的纸页泛黄,看起来这书有一定的年代了,纸上四边空白,独有正中写着几个蝇头小字。映着灯光,林雨贤轻声念道:“天下第一奇功。”心中一喜,然后他将书页转向田中尘,满脸得意,心中对自己‘越厚越好’的理论赞叹不已。田中尘仔细看去,确实写着“天下第一奇功”,只是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大的纸上,十分猥琐的写了六个蝇头小字。不过,那字体古奇优美,仔细看去好似绘画一般,只是这优美的字体中透着一股莫明其妙的诡异。

  田中尘将书册抢过,翻开去看,后面一页是一副人体经脉图,图上人体内描着红线,这些红线错综复杂,但又都勾连着丹田。没有文字说明,没有运功口诀,没有运气方向,这图案让人莫名其妙。田中尘仔细看了两眼,只觉得迷惑不解,满头雾水,无奈之下他翻过这一页。后面一页纸张也泛着黄,同样属于年代古老,与第一页相同,上面猥琐的写着几个蝇头小字。字分三行,第一行写着“诡异难明”,第二行写着“神鬼莫测”,第三行写着“通天彻地”。

  田中尘不明所以,暗道:高深秘笈果然是高深,比电脑主板上的电路焊接还要让人迷茫。想到此处,他继续后翻,后面的纸张不再泛黄,而是清晰明亮的白,虽然清晰,但上面没有只字片语。田中尘继续后翻,还是空白页,再翻,空白。直到全书翻看完,再也没有看到文字或者图片。

  林雨贤看出了田中尘的异常,抢过秘笈,翻看起来,翻完后他也愣住了,不解道:“秘笈是越厚越好,这个秘笈怎么看都只有三页内容,这些白纸是谁加上去的?”说着他开始思考,半晌后他歉意的看向田中尘,低声道:“对不起全儿,看来我们被人骗了。”

  田中尘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心中十分郁闷,第一次接触传说中的武功秘笈就被人骗,得到的却是这般莫名其妙的东西。他起身,打算重新去拿一本,转身还未起步,林雨贤连忙喊道:“不能再拿了,按照我们林家的规矩,秘笈翻看后,就不可以再选择其他的功法。在林家,嫡系一脉的男子有将秘笈传授一人的权利,且只能传授一人。传授时,只能选择一种功法,翻看秘笈后就不可再作其他选择。”这样的规定是林家防止外人把所有秘笈记忆下来,流传出去。

  田中尘听了此话,失魂落魄,欲哭无泪,他宝贵的机会却因为林雨贤的上当,而得到一本莫名其妙的东西。心中不由得责怪林雨贤替他选择,不过责备的话他却不能说出,林雨贤将自己只能传授一人的机会给了他,无论此时秘笈是什么东西,他有的只是感激。

  林雨贤好像也感觉到是自己的失误造就田中尘目前的尴尬,他仔细观看秘笈那副图像,用心的分析红线行走的经脉。看了不多久,他也是满头雾水,轻声自语道:“奇怪,奇怪,世上怎么会有这样修炼的功法?按照这种方式行气,修炼者必死无疑呀!”

  田中尘闻言一震,问道:“既然无法修炼,必然是一本假秘笈,是别人偷放在这里骗我们的,你看是不是能重新换一本?”灯光下,他满脸迫切。

  林雨贤沉思道:“你说的有道理,这极有可能是本假秘笈,只是不知是谁放那里的?唉,即使是假秘笈,你也不可能换了,祖训不可违背,我们只能从中拿出一本。拿了这一本,其他的就不能动了。”他愧疚的看了过来,又道:“先修炼一下试一试,我一定会帮你的,说不定这是一种很高明的功法。能够摆在这个地方,它一定有非凡之处。”说着他继续研究图案。

  田中尘无奈,伏在桌案上,心中开始憧憬老汉的武功,经历今晚这事,他不由得的祈祷老汉的功法不是这般让人欢喜让人忧。

  灯火摇曳,两人各有所思,不知多久,林雨贤长叹一声,掩卷道:“我们先试一试,或许能够成功。”说着他起身来到田中尘身后。

  田中尘一惊,回头问道:“可以修炼吗?”

  林雨贤不答,只是让田中尘来到地上盘膝做好,然后他双手按在田中尘的后背上,真气透掌而出,顺着后背流入田中尘体内。

  田中尘只觉得后背贴掌处酸麻,然后一股热流流进体内,慢慢向小腹下方流去。待热流流进丹田后,耳边响起林雨贤稚嫩的声音,只听他道:“现在我开始告诉你经脉的所在,你用心记忆。”说着那股热流从丹田流出,开始上下流窜,同时耳边不断响起林雨贤告诉的经脉。

  经脉的名称复杂,很是难记,两人忙碌一整夜,田中尘才能够记住大概。林雨贤错选秘笈,对田中尘心有愧疚,所以对田中尘修炼功法的事特别上心,一夜他几次真气耗尽但都没有言说停歇,直到田中尘全部掌握,他才疲惫不堪的躺在地上。

  田中尘一心记忆经脉,此时也是心神皆疲,只想大睡一觉。回看林雨贤浑身无力的样子,心口一触,十分感动。回想自己来林家是别有目的,不由得感觉自己对他不起,无论怎么说,欺骗一个十分信任自己的人,总有一种愧疚难受的感觉。

  林雨贤见他神色黯然,强笑道:“累坏了吧,修炼本就是十分艰苦的一件事,以后你要多多努力才行。”实在坚持不住,他仰头枕在地上,目视房顶,低声道:“这本秘笈要求十分特别,它需要修炼者将丹田内的真气瞬间散落在所有经脉之中。我先告诉你经脉位置,明天我们开始试验修炼,我一定能帮你修炼成功的。”他话语越来越小,说完后双目一闭,陷入睡眠之中。

  田中尘本是坚毅之人,虽然此时疲惫不堪,但还是强忍睡意,爬起身子。活动一下四肢,低头看来林雨贤一眼,自语道:“谢谢你。”

  回身看了眼书架下方其他六本秘笈,心中一阵冲动,想要过去重新抽出一本。抬起的右腿又顿了回去,他摇头失笑,又看了眼桌上那本让他伤心欲绝的秘笈,长叹一声,没有去取其他秘笈。林雨贤这般信任他,他不可辜负林雨贤的信任,虽然看过许多小说,里面的主角都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物,但背信弃义的下作事他还是做不出来。再者,老汉那里还有一丝修炼武功的希望,他犯不着让林雨贤这个朋友难做。

  窗外微显光亮,天已经亮了,他推开房门,迈步走了出去,他要找人将熟睡的林雨贤背出去,总不能让自己的新公子睡在地上。门从外面关上,熟睡的林雨贤微微睁开双目,嘴角露出一丝满意的微笑,然后重新闭合,坠入睡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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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0 15:27:00 | 只看该作者

第一卷 天下第一"奇"功 第五章 原来是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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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中尘陪熟睡的林雨贤回到院落,实在疲惫不堪,他回到林家给他安排的房间,躺下后瞬间进入梦乡,秘笈的事已经被抛诸脑后了。

  下午,林雨贤自梦中醒来,起身去田中尘的房间看田中尘还在睡觉,笑了笑,回身来到林业丰处,把昨晚的事说了一遍。

  林业丰听完,哈哈大笑,然后问道:“贤儿,你愿意全儿做你的护法吗?”

  “当然愿意,虽然接触只有一天,但我觉得我和全儿就如兄弟一般。”林雨贤郑重道,“我们性情相投,言笑无忌,昨天我帮他选错了秘笈,他连怪也不怪我,后来他顾全情谊,没有趁我装睡时偷看其他秘笈,他这样的好兄弟哪里去找?”

  “有情有义,又和你投缘,全儿确实是你的护法最佳选择。”林业丰笑道,“不过,他选择的秘笈,嘿嘿,你打算怎么办?这秘笈我也看不懂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说着他无奈的看向手中的秘笈。

  林雨贤露出恳求之色,轻声道:“爹,能不能把咱们家的《傲龙决》传授给他?”

  林业丰皱眉道:“习练《傲龙决》的人必须是林家自己的人,全儿好像没有这个资格。”

  林雨贤连忙道:“爹,你如果收他做义子,他不就算是林家的人了吗?这样他就可以修炼《傲龙决》了。全儿这人不错,人又老实,又有情有义,长相也清秀可爱,爹你要是放过机会,确实有点说不过去。”他嘴中如此说,心中却想:“全儿,我可是尽最大的努力帮你了,你没有埋怨我选择错误,确实够兄弟。只是那本秘笈是谁放书架里骗人的?不会是大姐吧?”

  林业丰摇头道:“不行,暂时不行。让为父再观察两天,如果在你大姐回来之前他的表现良好,让为父满意,为父就答应你,收他做义子,好吗?”这个儿子第一次求他,他确实无法拒绝。

  结果比较满意,林雨贤点点头,道:“谢谢爹。”然后他问出心中的疑问,道:“爹,秘笈是不是大姐玩的把戏?”

  “看《诈死决》这三个字,倒有些像她的笔迹,她也知道你崇尚‘秘笈越厚越好’,所以,呵呵。”林业丰说到这里忍不住笑了笑,待林雨贤委屈的瞪过来,他连忙继续道:“如果这本《诈死决》是她加进来的,我即使不收全儿为义子,也会再给他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不过,这《诈死决》真的很有意思,应该不是修炼的功法。”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林雨贤郁闷道。

  林业丰笑道:“虽然不是修炼的功法,但可以用来考验全儿的心性。你每天坚持让他修炼,看一看他对武功执着的程度。我们林家的护法虽然不一定是十足的武痴,但也不可以是一个懒惰的人。如果他对这种莫明其妙的功法都十分上心,以后学了《傲龙决》,他一定会热心十倍,这也算是对他的一个考验吧。”

  林雨贤低头沉思片刻,抬眼笑道:“爹,这个将错就错的方法好,呵呵,等全儿知道真相后,他的表情一定十分精彩。”

  只是,有些时候,真相并不能被及时的知道。

  田中尘醒来时,便见到林雨贤满脸笑容的端坐在他身旁,他猛然一惊,快速起身,问道:“你怎么来了?等了多久了?”

  林雨贤喜欢这种随心所欲的朋友关系,听了田中尘的问话,他撇嘴笑了笑,道:“没有等多久,快起来,我有些事要告诉你。”

  田中尘点头哦了一声,待林雨贤出去后,开始穿衣洗漱。重新来到院落里,只见林雨贤捧着《论语》在石桌旁煞有介事的摇头晃脑。抬头望天,只见西方红霞满天,已经是傍晚时分了。他踱过去,坐在林雨贤对面,敬佩道:“这个时候了,还能够这般用功,你真的是认真好学的人。只是请你不要这样的晃脑袋,让人看着碍眼的很。”经历昨天倒霉的经历,他越加随意起来。

  林雨贤继续自己的动作,低声道:“小声一点,别让他人听了去。昨晚的事是我不对,选了那样一本秘笈,害得你没有办法正常修炼。所以,这几天我要好好表现,尽量让爹对你有一个好印象。”收义子的事是不能对田中尘说的,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装腔作势,帮田中尘加分,这样倒也难为他了。

  田中尘摆手道:“秘笈的事不要说了,也不是你的错,要是我,我也会选择最厚的。唉,谁这么过分,加了那么多空白纸张在书里面?”想到那一堆白纸,他就不由得心生郁闷。

  林雨贤诡异的笑了笑,摇头晃脑的同时,低声道:“你没有醒来的时候,我向爹请教秘笈的事了,他说这秘笈确实当得起‘诡异难明’那四字评语。他建议你使用一种方法修炼,或许会有修炼成功的可能性。”

  田中尘哦了一声,端坐下去,满脸认真的问道:“什么建议?”

  林雨贤慎重道:“爹他老人家建议你试着将我输入的真气储存片刻,然后在丹田里引爆,让真气四散进入全身经脉。这过程极其凶险,动辄祸及生命,你要仔细考虑清楚。不过,我爹建议你试一试,眼下世道重武轻文,如果你不能修炼一技在身,一生都难有大作为。大丈夫处事,应当轰轰烈烈活一世。”他说到动情处,有力拍了拍田中尘的肩膀,语重心长道:“我每天都会帮你的,我相信你能够成功。”

  田中尘闻言一愣,他被“动辄祸及生命”吓到了,即使不能练习武功,他也不愿意冒生命危险。死过一次的人对生命极为看重,更何况田中尘来自并不是提倡武力至上的二十一世纪,让他冒生命危险,这不符合他的人权观,所以他做不到。提着心,他问道:“引爆真气,是由我引爆,还是由你引爆?”

  “当然是你引爆了。”

  田中尘闻言心中一喜,面上毫无异样,他直身郑重道:“你说的对,大丈夫处事,应当轰轰烈烈活一世,如果不能修炼武功,活着还有什么意思?要不现在我们就试一试能不能引爆真气?”他口中大义凛然,心中却想:既然是我控制引爆,自然一切都好说。我现在嘴上先不示弱,但引爆真气这事我死活不会做的。

  林雨贤用力的点点头,道:“全儿,我果然没有看错你。现在不能试,晚上再修炼,现在我们要认真读书。”他同时心想:全儿这家伙不像是一个干脆的人,他怎么答应的这么快?后面我准备劝告的话现在没有办法说了。

  晚饭后,两人早早上床盘坐,然后林雨贤将体内真气注入田中尘丹田,一边注入,他一边笑道:“经过昨日一晚辛苦,今天我发觉我的真气凝实许多,看来这样帮助你修炼对我来说也算一种修炼方法,以后我们一直这般修炼,怎么样?”

  林雨贤对武功的痴迷,让田中尘哑口无言。

  真气经由后背,通过经脉,进入丹田,这让小腹温温的暖暖的,非常舒服。林雨贤收回双手,口中忙道:“试着控制那股真气。”

  田中尘不敢怠慢,只要不是引爆真气去自杀,他对武功修炼热心之极,现在熟悉控制真气的感觉,对他以后向老汉学习武功一定会有好处。意识动时,他努力的去指挥那股热流运动。

  不是他的,毕竟不是他的,无论他如何努力,热流一动不动,直到渐渐消散一空。真气在他的丹田存在大概有两个时辰,真气全部消散,他失望睁眼时,天快要亮了。

  林雨贤连忙问明情况,田中尘如实回答,这也让林雨贤郁闷不已,他又告诉田中尘几种控制真气的方法,然后才躺下开始睡觉。

  从此以后,两人白天装腔作势的读书,晚上试验控制真气的方法。林雨贤因为如此可以锻炼自己的真气,虽然每次耗尽真气后都劳累不堪,但因为实力渐增而乐此不疲。

  五天后,田中尘已经能够控制林雨贤输入的真气了,但他能够控制的范围只限于丹田内部,根本无法将真气使用出来。真气存于丹田的时间,也从开始的两个时辰,快速的增长至一天,好似那真气有生命一般,已经熟悉了他田中尘的身体。引爆的方法他也学会,但不敢真的去引爆,与林雨贤谈论进境时,他只是说自己还无法控制真气,以免林雨贤逼迫他引爆真气,从而小命危险。

  这五天里,田中尘抽空见了表哥一面,得到了任务的最终目标,探查林家大小姐林雨惜的真实面容。林业丰有三个子女,大女儿林雨惜,二儿子林雨贤,还有一个三女儿,名叫林雨莹,除了林雨贤,其他两人田中尘都没有见过。这探查女子长相容貌的任务确实古怪,但它倒也符合探花社这个名字。“林雨惜一定很漂亮,不然不会被探花社看上。”田中尘曾如是想。

  第六天晚上,林雨贤反常的没有帮助田中尘修炼,而是把他带到一处陌生的院落。在院门前,林雨贤停下来,转脸看向田中尘,正容道:“全儿,有件事我要事先通知你。”

  月明星稀,四周寂静,田中尘听出林雨贤话语中的认真,这与林雨贤平时表现的嘻嘻哈哈不同。“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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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0 15:28: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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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天下第一"奇"功 第五章 原来是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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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中尘陪熟睡的林雨贤回到院落,实在疲惫不堪,他回到林家给他安排的房间,躺下后瞬间进入梦乡,秘笈的事已经被抛诸脑后了。

  下午,林雨贤自梦中醒来,起身去田中尘的房间看田中尘还在睡觉,笑了笑,回身来到林业丰处,把昨晚的事说了一遍。

  林业丰听完,哈哈大笑,然后问道:“贤儿,你愿意全儿做你的护法吗?”

  “当然愿意,虽然接触只有一天,但我觉得我和全儿就如兄弟一般。”林雨贤郑重道,“我们性情相投,言笑无忌,昨天我帮他选错了秘笈,他连怪也不怪我,后来他顾全情谊,没有趁我装睡时偷看其他秘笈,他这样的好兄弟哪里去找?”

  “有情有义,又和你投缘,全儿确实是你的护法最佳选择。”林业丰笑道,“不过,他选择的秘笈,嘿嘿,你打算怎么办?这秘笈我也看不懂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说着他无奈的看向手中的秘笈。

  林雨贤露出恳求之色,轻声道:“爹,能不能把咱们家的《傲龙决》传授给他?”

  林业丰皱眉道:“习练《傲龙决》的人必须是林家自己的人,全儿好像没有这个资格。”

  林雨贤连忙道:“爹,你如果收他做义子,他不就算是林家的人了吗?这样他就可以修炼《傲龙决》了。全儿这人不错,人又老实,又有情有义,长相也清秀可爱,爹你要是放过机会,确实有点说不过去。”他嘴中如此说,心中却想:“全儿,我可是尽最大的努力帮你了,你没有埋怨我选择错误,确实够兄弟。只是那本秘笈是谁放书架里骗人的?不会是大姐吧?”

  林业丰摇头道:“不行,暂时不行。让为父再观察两天,如果在你大姐回来之前他的表现良好,让为父满意,为父就答应你,收他做义子,好吗?”这个儿子第一次求他,他确实无法拒绝。

  结果比较满意,林雨贤点点头,道:“谢谢爹。”然后他问出心中的疑问,道:“爹,秘笈是不是大姐玩的把戏?”

  “看《诈死决》这三个字,倒有些像她的笔迹,她也知道你崇尚‘秘笈越厚越好’,所以,呵呵。”林业丰说到这里忍不住笑了笑,待林雨贤委屈的瞪过来,他连忙继续道:“如果这本《诈死决》是她加进来的,我即使不收全儿为义子,也会再给他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不过,这《诈死决》真的很有意思,应该不是修炼的功法。”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林雨贤郁闷道。

  林业丰笑道:“虽然不是修炼的功法,但可以用来考验全儿的心性。你每天坚持让他修炼,看一看他对武功执着的程度。我们林家的护法虽然不一定是十足的武痴,但也不可以是一个懒惰的人。如果他对这种莫明其妙的功法都十分上心,以后学了《傲龙决》,他一定会热心十倍,这也算是对他的一个考验吧。”

  林雨贤低头沉思片刻,抬眼笑道:“爹,这个将错就错的方法好,呵呵,等全儿知道真相后,他的表情一定十分精彩。”

  只是,有些时候,真相并不能被及时的知道。

  田中尘醒来时,便见到林雨贤满脸笑容的端坐在他身旁,他猛然一惊,快速起身,问道:“你怎么来了?等了多久了?”

  林雨贤喜欢这种随心所欲的朋友关系,听了田中尘的问话,他撇嘴笑了笑,道:“没有等多久,快起来,我有些事要告诉你。”

  田中尘点头哦了一声,待林雨贤出去后,开始穿衣洗漱。重新来到院落里,只见林雨贤捧着《论语》在石桌旁煞有介事的摇头晃脑。抬头望天,只见西方红霞满天,已经是傍晚时分了。他踱过去,坐在林雨贤对面,敬佩道:“这个时候了,还能够这般用功,你真的是认真好学的人。只是请你不要这样的晃脑袋,让人看着碍眼的很。”经历昨天倒霉的经历,他越加随意起来。

  林雨贤继续自己的动作,低声道:“小声一点,别让他人听了去。昨晚的事是我不对,选了那样一本秘笈,害得你没有办法正常修炼。所以,这几天我要好好表现,尽量让爹对你有一个好印象。”收义子的事是不能对田中尘说的,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装腔作势,帮田中尘加分,这样倒也难为他了。

  田中尘摆手道:“秘笈的事不要说了,也不是你的错,要是我,我也会选择最厚的。唉,谁这么过分,加了那么多空白纸张在书里面?”想到那一堆白纸,他就不由得心生郁闷。

  林雨贤诡异的笑了笑,摇头晃脑的同时,低声道:“你没有醒来的时候,我向爹请教秘笈的事了,他说这秘笈确实当得起‘诡异难明’那四字评语。他建议你使用一种方法修炼,或许会有修炼成功的可能性。”

  田中尘哦了一声,端坐下去,满脸认真的问道:“什么建议?”

  林雨贤慎重道:“爹他老人家建议你试着将我输入的真气储存片刻,然后在丹田里引爆,让真气四散进入全身经脉。这过程极其凶险,动辄祸及生命,你要仔细考虑清楚。不过,我爹建议你试一试,眼下世道重武轻文,如果你不能修炼一技在身,一生都难有大作为。大丈夫处事,应当轰轰烈烈活一世。”他说到动情处,有力拍了拍田中尘的肩膀,语重心长道:“我每天都会帮你的,我相信你能够成功。”

  田中尘闻言一愣,他被“动辄祸及生命”吓到了,即使不能练习武功,他也不愿意冒生命危险。死过一次的人对生命极为看重,更何况田中尘来自并不是提倡武力至上的二十一世纪,让他冒生命危险,这不符合他的人权观,所以他做不到。提着心,他问道:“引爆真气,是由我引爆,还是由你引爆?”

  “当然是你引爆了。”

  田中尘闻言心中一喜,面上毫无异样,他直身郑重道:“你说的对,大丈夫处事,应当轰轰烈烈活一世,如果不能修炼武功,活着还有什么意思?要不现在我们就试一试能不能引爆真气?”他口中大义凛然,心中却想:既然是我控制引爆,自然一切都好说。我现在嘴上先不示弱,但引爆真气这事我死活不会做的。

  林雨贤用力的点点头,道:“全儿,我果然没有看错你。现在不能试,晚上再修炼,现在我们要认真读书。”他同时心想:全儿这家伙不像是一个干脆的人,他怎么答应的这么快?后面我准备劝告的话现在没有办法说了。

  晚饭后,两人早早上床盘坐,然后林雨贤将体内真气注入田中尘丹田,一边注入,他一边笑道:“经过昨日一晚辛苦,今天我发觉我的真气凝实许多,看来这样帮助你修炼对我来说也算一种修炼方法,以后我们一直这般修炼,怎么样?”

  林雨贤对武功的痴迷,让田中尘哑口无言。

  真气经由后背,通过经脉,进入丹田,这让小腹温温的暖暖的,非常舒服。林雨贤收回双手,口中忙道:“试着控制那股真气。”

  田中尘不敢怠慢,只要不是引爆真气去自杀,他对武功修炼热心之极,现在熟悉控制真气的感觉,对他以后向老汉学习武功一定会有好处。意识动时,他努力的去指挥那股热流运动。

  不是他的,毕竟不是他的,无论他如何努力,热流一动不动,直到渐渐消散一空。真气在他的丹田存在大概有两个时辰,真气全部消散,他失望睁眼时,天快要亮了。

  林雨贤连忙问明情况,田中尘如实回答,这也让林雨贤郁闷不已,他又告诉田中尘几种控制真气的方法,然后才躺下开始睡觉。

  从此以后,两人白天装腔作势的读书,晚上试验控制真气的方法。林雨贤因为如此可以锻炼自己的真气,虽然每次耗尽真气后都劳累不堪,但因为实力渐增而乐此不疲。

  五天后,田中尘已经能够控制林雨贤输入的真气了,但他能够控制的范围只限于丹田内部,根本无法将真气使用出来。真气存于丹田的时间,也从开始的两个时辰,快速的增长至一天,好似那真气有生命一般,已经熟悉了他田中尘的身体。引爆的方法他也学会,但不敢真的去引爆,与林雨贤谈论进境时,他只是说自己还无法控制真气,以免林雨贤逼迫他引爆真气,从而小命危险。

  这五天里,田中尘抽空见了表哥一面,得到了任务的最终目标,探查林家大小姐林雨惜的真实面容。林业丰有三个子女,大女儿林雨惜,二儿子林雨贤,还有一个三女儿,名叫林雨莹,除了林雨贤,其他两人田中尘都没有见过。这探查女子长相容貌的任务确实古怪,但它倒也符合探花社这个名字。“林雨惜一定很漂亮,不然不会被探花社看上。”田中尘曾如是想。

  第六天晚上,林雨贤反常的没有帮助田中尘修炼,而是把他带到一处陌生的院落。在院门前,林雨贤停下来,转脸看向田中尘,正容道:“全儿,有件事我要事先通知你。”

  月明星稀,四周寂静,田中尘听出林雨贤话语中的认真,这与林雨贤平时表现的嘻嘻哈哈不同。“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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