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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请各水王出山解决团内被封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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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12-23 22:1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军团的钱财一直都由比尔保管,连个蚂蚁都没跑进去过,我们都很感谢比尔.

但最近有个事情让比尔很恼火,官方把我们放钱的号封了,里面有10几万汉,原因是官方说这么大金额的钱来历不明.

我们每笔钱都有联众的充值记录,还有淘宝网里的交易记录,并有截图提供给官方,但官方不接受这个,要求我们再去公安局出证明.

让比尔把图发上来到综合论坛上,我们去顶一下吧,这不是明抢吗?

人家丢东西的他解决不了,现在又开始官抢民了,这让我们怎么玩?

钱财是小事情,关键是官方的态度,方式方法太让我们失望了.

大家去顶一下吧,谢谢!

请比尔把情况写详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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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7-12-23 22:13:00 | 只看该作者

反了还 赶紧发 我们去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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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7-12-24 00:03:00 | 只看该作者
官方想收回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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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7-12-24 00:09:00 | 只看该作者

关于这个事我说两句,从民事诉讼证据的举证规则来开,谁主张谁举证,官方如果说来路不明,应当提供出我们的汉是从非法途径所得的证据,如果官方不能提供,仅以怀疑的理由封号,则构成侵权。从另一方面来说,即使淘宝卖汉方的汉玉币是来路不明的,或者说是非法的,只要我们是不知情的,且付出了合理对价,我们就是民法所说的善意第三人,受法律保护。基于以上两点基本理由,完全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大家能忍就忍了,则会进一步助长那些无知官方的胆量。官方这种做法是没有脑子且不顾后果的,他们挑战的就是玩家吃哑巴亏的限度,这种不合理的做法他们不可能不知道,只是他们算准了玩家不会认真的去把这件事搞个水落石出!建议联系更多被封号的玩家,一起搞个究竟。钱你已经付出了,合法的权益维护不维护也在你,虽然计较起来有点成本问题,如果更多的人站出来,官方不会不低头的。关键是这个事所反映的意义:万家继续忍让还是官方低头服输!

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要做有罪的供述或无罪的辩解,就是说,公安一旦抓了你,即使你没有罪,你也要提供你没罪的证据。这是法律规定的,你可能改变不了。现在官方的行径,即使你提供了无罪的辩解,仍然封你没商量,这一群人,我真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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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7-12-24 00:11:00 | 只看该作者
清水可以把我上面说的话,放到综合论坛上去,看看其他人还有没有被封的,统一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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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7-12-24 00:11:00 | 只看该作者
清水可以把我上面说的话,放到综合论坛上去,看看其他人还有没有被封的,统一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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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7-12-24 00:59:00 | 只看该作者

和尚打伞无法无天,光天白日,抢钱!!!!强盗啊!!!

不知道是法律大,还是某行业,某游戏规则大.不知道谁赋予这个游戏门户的权力,可以任意冻结,收取别人的财产,而且是非虚拟的货币.汉是用真实货币兑换的,已经是商品了.

我记得有个笑话:某人刚买了一双皮鞋坏了,找商店;商店说皮鞋质量不是我们的问题,你找厂家;厂家说皮鞋质量你不能找我们,你该找牛.

问题的出现不解决让消费者去找公安局,首先违反了"消费法",擅自冻结客户的商品,触犯了:"民事经济法"造成损失,还可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直接可以起诉他.

十七大提出:建设和谐社会主义;在人们消费和休闲,娱乐中更应该体现出一个和谐环境.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2-24 0:59:1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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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7-12-24 06:59:00 | 只看该作者
建议投诉,举报,不要放弃![em16][em16][em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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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7-12-24 09:43:00 | 只看该作者
我日,还有这样的事?MMB的,死官方,快法帖,我们去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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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7-12-24 10:20:00 | 只看该作者
嘿嘿,官方终于开始对义下手了.关于强盗封号问题侠义是第一个受害人(详情可以去查看侠义论坛鄙人以前的帖子,应该是8月左右).当时一下封了我们团3个放汉的号.损失嘛,不用说了,上火.看来垃 圾官方是一个一个团的封,没准侠骨丢宝的号也是他们的作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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