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还挺复杂,这里面有三层法律关系,第一是你们和小学的租赁合同纠纷;第二是区教育局的行政处罚可能构成行政违法行为,具体要看处罚的内容是什么,有没有处罚依据,合不合处罚程序;第三是小学有可能构成了对你们体校的名誉侵权,前提是看大字报的内容,有没有降低你校的社会评价。 关于第一个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们实际受到的损失,合同约定期限也快到了,请求继续履行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了。这里边有个问题就是你们对体育馆的改造、修建又没有得到出租人的同意或授权,或者租赁合同有约定你们有权进行改造。如果没有只能按不当得利请求对方给与适当赔偿。 关于第二个问题,如果没有处罚没有依据,或者有依据但不符合处罚程序,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关键要看处罚是由谁作出的,如果是个人不能算是行政处罚,要看处罚决定书上的盖章单位名称。 关于第三个问题,已经说明白了,名誉权侵权的判断标准就是社会评价的降低,具体要看你所谓的大字报内容。 最后,建议从当地找个律师,按法律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