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策论坛

       找回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321|回复: 1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一个论坛的兴亡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7-11-30 11:13: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个论坛要兴旺,首先要有一个灵魂人物,唯马首是瞻,振臂一呼,应者如云。

一个论坛要冷落,只需要灵魂人物稍有懈怠,或者由伟岸转为猥琐,简单得很。

一个论坛要兴旺,必须有几个好的称职的斑竹支撑着,保驾护航。所谓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

一个论坛要冷落,只需斑竹说些不疼不痒的话,或经常地看帖子不回,甚至经常不来,而后版子逐渐衰败。

一个论坛要兴旺,必须有几个富有个人魅力的专业写手或者高级灌水王、评论家,需要他们夜以继日地灌水以飨版友。所谓家有梧桐树,招来金凤凰。看贴跟贴就会纷至沓来。

一个论坛要冷落,只需要这些写手离去,而后援部队尚未上来,青黄不接。

一个论坛要兴旺,必须有人拍砖。好比商店开业,好比耍把戏的要开场,要有人吆喝。最好的方式,就是砖飞瓦横,唾星乱溅。拍砖不是吵架,是斗智斗勇斗急才。吵架的拍砖,不能称之为拍砖,应该是骂街,那样也无法给论坛聚集人气。

一个论坛要冷落,只需要多骂几次街,让所有人都暴露出市侩的本性,大家看透了,自然就不来了。

一个论坛要兴旺,还需要斑竹们各自扮演各自的角色,红脸白脸花脸,青衣小生老旦,不能一肩挑。论坛不需要综合人才,就好像看戏一样,喜欢花脸就是喜欢花脸,喜欢花旦就是喜欢花旦,妄想让一个人既唱花脸又唱花旦,而且能同样出彩,很难。

一个论坛要冷落,只要大家角色不能很好转换,思维混乱,让玉女脱衣裳,让“小姐”穿服装,时间长了,肯定歇菜。

一个论坛要兴旺,必须有集体观念。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斑竹之间要团结,写手之间要尊重。切勿忌贤妒能,勿搞小团体,勿结帮拉派。

一个论坛要冷落,只要斑竹或者基干写手结党营私,互相诋毁,文人相轻,陋习难改,就很容易日落西山。

一个论坛要兴旺,斑竹要博爱。大家都是兄弟姐妹,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来。不能厚此薄彼,不能儿女私情。


祝三国策论坛越办越好!!!!!!!!!!!!!!!!!!!!!!!!!!!!
回复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07-11-30 11:22:00 | 只看该作者

如此好帖,要顶,用力顶,千斤顶~

是啊!论坛种种,有时候感觉像灵魂的驿站,

虽然在现实中微不足道,但在方寸间已将万屡情思镶嵌其中~

而个中滋味,悠然双眼,动容满面,多一分长,少一分潜,

终究共鸣出来来往往,聚聚散散~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07-11-30 11:53:00 | 只看该作者

的确是好贴!

是斑竹原创的话,我就...

我就决定从今天开始佩服你啦!

顺便打声招呼,此帖俺转走了,嘿嘿(挂在家里给我们的分分看)

悄悄地

悄悄地

悄悄地,我透漏一下:俺一直致力于成为“专业的写手”,有时候按耐不住也评论两下,但是不知道咋地,俺就是不善于灌水,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07-11-30 11:54:00 | 只看该作者

日啊!老雷,你转走的应该是精神啊!~要理解啊,全篇我看都像是敦促你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07-11-30 11:58:00 | 只看该作者
一直致力于成为“专业的写手”,但显然因底子薄而难免附庸风雅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07-11-30 12:00:00 | 只看该作者
一直致力于成为“专业的写手”,但显然因底子薄而难免附庸风雅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07-11-30 12:01:00 | 只看该作者

我晕啊!本来就是专业的,就是岁月太无情,把您老哥历练的感觉钝化了~

您的境界守着这份鲜活,已经很让人钦佩了,让您的青春冲动基因,多些,再多些~!

[em01][em01][em01][em01]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8#
 楼主| 发表于 2007-11-30 12:27:00 | 只看该作者

看出来了

汾酒是红脸

阿雷是黑脸

我就一个花旦

凑凑数,拍个掌

干点灌水的活计

只是一个人清静久了,就发泄一下

暗示点什么,提示点什么

找点心底隐约的阴影

拿出来晒晒

然后再禁锢起来

去做些随意不入大流的事

见笑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07-11-30 12:28:00 | 只看该作者
论坛无圣人!!!~——汾酒名言[em01][em01][em01][em01][em01]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07-11-30 14:27:00 | 只看该作者

漫游,强啊!顶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分享按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