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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三国策IV军团擂台争霸赛比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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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04-05 14:05: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三国策IV军团擂台争霸赛比赛规则


一、 比赛规则: 第一次擂台由竞标最高的军团,对决竞标第二的军团(双方的竞标价格将做为累积的奖金),打赢的为擂主。其它竞标成功(第一周将录取四个竞标名额)的军团获得当期的挑战者资格。从第二周开始每周录取三个竞标名额,按照竞价由高至低进行录取。(竞价相同的以客服邮箱收到报名信时间而定,报名时间早的获得挑战资格)

1、 比赛时间为每周四,周六,周一,晚上19点30分开始。

2、 比赛为三局两胜制的团队比赛。

3、 比赛赛程:赛程以公告为准,如果公告和比赛实际有出入则以当天的公告为准。

4、 比赛地图:祁山地图、官渡地图、赤壁地图、巨鹿地图总共4幅地图。

5、 比赛开局模式:非竞技模式、进阶赛(可以带宝物)、长指令,难度困难,随机3将开局。

6、 比赛君主:随机八君主开局(刘备,孙权,曹操,司马懿,孙策,孙坚,曹丕,董卓)。

7、 比赛年限:无限制。

8、 开局将采用系统自动开局程序,系统时间一到参赛玩家将自动进入战局。

9、 当擂主一方军团没有一个队伍参加,则视为失败,挑战者接任擂主资格。当挑战者比赛时没有任何队伍参加,则挑战者视为失败,擂主守擂成功。如果比赛双方所有比赛场次都无人参加比赛,则视为互输,由下一挑战者自动获得擂主称号。

10、 比赛将为两个军团的三个小队之间进行。挑战者必须获得两场及以上胜利才能成为擂主。

11、 胜利方必须经历提示收获游戏胜利战果的画面,否则一律视为负方(举例:如果议和则双方均判定为负)。如果在同一季度内,参赛选手一起被对手所灭,则皆判定为负

12、 选手在比赛中应本着友谊第一的原则,注意文明,在比赛时不得有侮辱选手的行为(在游戏中发侮辱性的信息等),上述行为将会由GM给予警告直至取消比赛资格的处分;

13、 重赛标准:

(a)当玩家进入战局后(开局时是否已经有玩家主城为标准)为比赛进行阶段,在此阶段只要玩家主城系统已经读取分配到,那么参赛选手任何形式掉出战局,如计算机自动重启等。(服务器闪断时造成玩家断线无法连接回战局除外),都将视为失败后离开战局,以避免玩家开局时看到位置不好故意断线要求重开。
(b)开局时以系统公告时间为主,时间到后玩家未能上线加入战局,导致无法比赛,则不予以重开,请各参赛队员注意比赛时间。
(c)开局将采用系统自动开局程序,每局开局等待时间为7分钟,系统时间一到将自动进入战局,请玩家提早加入并带好宝物,若是因为时间不足而无法完成带宝,则不予以重开。
(d)重赛:(1)服务器大规模闪断时造成大部分比赛玩家断线无法连接回战局时(2)进入战局后玩家无法正确读取主城数据的(由服务器和GM判定)(3)所有闪断时未完成的战局,都将从新开局,并且是不采取恢复当时比赛数据的从开。闪断前战局已经完成的比赛将不进行重开。
(e)所有除重赛标准以外的任何情况,都将不会重赛。

本次比赛活动的解释和修改的权利归皓宇互动(北京)有限公司所有,请玩家密切关注官方关于比赛的各种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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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6-04-05 22:29:00 | 只看该作者
没人看?都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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