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策论坛

       找回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919|回复: 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帖]“曹操杀人案”。宣告无罪释放 (转)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8-04-07 08:50: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犯罪嫌疑人曹操,因“主刀”八起杀人案,其中还包括一起灭门惨案。由三国演义为证据,罗贯中为证人,人们深信不疑,故“罪名”成立。不想在处刑当日,杀出二人,长者姓陈名寿,还领着一个小弟,叫裴松之。两人一起,将这“虚构”了数百年的特大“冤”案,依依揭晓。法官当庭宣布,被告人曹操,无罪释放。而原告罗贯中,则因多项诬陷罪,情节严重,罪名成立,判出死刑,当庭执行。详见下文。

回复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8-04-07 08:51:00 | 只看该作者
1。特大杀人事件:吕伯奢一家灭门惨案
证据:三国演义
证人:陈宫
证词:宁教我负天下人,休要天下人负我

据三国演义所写,陈宫“捉放曹”后,与曹操来到吕家。吕伯奢外出买酒,儿子门在家杀猪,准备一番热情款待。没想到曹操误以为吕家人要谋杀自己,所以将吕家八口全部杀死,正准备清理犯罪现场时,不想被吕伯奢发现。丧心病狂的犯罪嫌疑人,又将吕伯奢杀死,还毫无悔意,且说出“宁教我负天下人,休要天下人负我”这样的“豪言壮语”。故恶劣性杀人罪成立。

宣判:
(1)《三国志 武帝纪》记载,“捉放曹”的不是陈宫,而案发当时,陈宫还不曾见过曹操,所以“证人”之说不成立。

(2)《三国志 武帝纪》注引“魏书”。案发时,吕伯奢外出,他的儿子和宾客要加害曹操。不想,反被曹操所杀。故此案,本应属于正当防卫。

(3)《三国志 武帝纪》注引“世语”和“杂记”。都说吕伯奢外出,而曹操以为吕家人要杀害他,所以先下手。

结论:“魏书”,“世语”,“杂记”。究竟是正当防卫?还是误杀?莫非……是枪杀?自杀?毒杀?还是……
总之,不是象三国演义说的那样“知而故杀”。


2。孔融被杀事件

证据:三国演义
内容:曹操欲南征,孔融劝之,曹操不听,孔融叹了口气,说了几句话,然后就让曹操“喀嚓”解决掉了。

宣判:《后汉书》,《三国志》相关记载。个人总结四点。
第一,孔融的嘲笑。他曾说曹丕娶袁绍的儿媳,就好比是“武王伐纣,以妲己赐周公”。
第二,孔融言词多有侮慢。
第三,政治问题,对曹操不满 。
第四,他是不“支持”曹操的士人代表者。

结论:一方面,孔融是对曹操构成不了威胁的“敌人”,再加上他的“嘴”有问题,造成两人性格不合,曹操杀之。这个我认为大多是政治上的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8-04-07 08:52:00 | 只看该作者
3。王后被杀事件(那个“后”下面还有个“土”,555~~打不出来)
证据:三国演义
内容:先命王后小斛发粮,再取其人头“抵罪”,平息众怒。行为简直是“损”到家了

宣判:
《三国志 武帝纪》注引“曹瞒传”。
曹操常讨贼,粮食不足,问“主者”曰:如何?
“主者”曰:可以小斛以足之。
曹操曰:善
可见,“主者”叫什么,并无记载。
而小斛放粮也不是曹操提出的。不过他确实是同意了,等引起“民愤”后,他也确实是将“主者”杀死,依此平息众怒。

结论:总之,这事本来就有点“损”,但也是没办法中的办法。那演义则把小斛发粮的“高策”“送”给曹操。这性质就变了,更恶劣,变成曹操早就打算好了演这场戏,牺牲掉那个“主者”。

4。吉平被杀事件
证据:三国演义
内容:谋曹失败。被“虐”而死。

宣判:
至今没发现三国有个叫“吉平”的。小说虚构出的人物。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08-04-07 08:53:00 | 只看该作者
5。“梦中追魂刀”杀人事件
证据:三国演义
内容:犯罪嫌疑人曹操之最强“必杀技”。恐别人谋己,而练就“梦中追魂刀法”。神经病型杀人罪成立

宣判:真是有点“根据”的,小罗同志就歪曲。没根据的,就直接胡说。
正史中无丝毫“踪迹”说曹操练过此“刀法”。此“刀法”也不见于任何“武功秘籍”(正史),实乃罗贯中原创,他自己练的。
再者,曹操“练功”?有必要吗?那小许,小典是干啥滴?


6。马腾被杀事件
证据:三国演义
内容:谋曹失败,被杀。报复杀人罪成立。

宣布:二句话。
因马超“反”在前。所以杀他老爸。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2008-04-07 08:53:00 | 只看该作者
7。杨修被杀事件
证据:三国演义
内容:太聪明了,未占先知,曹操嫉恨,杀之。

宣布:四句话。
杨修罪名。史书有载。泄露言教。交关诸侯。


8。华佗被杀事件
证据:三国演义
内容:怀疑华佗想谋杀自己。故先杀之

宣布:应该是曹操想“封”华佗为“私人医生”,结果被泼了冷水,华佗很不给面子,所以杀之。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2008-04-07 08:54:00 | 只看该作者
总结:

以上八个案件,得出结论,原本曹操杀人:
1。想杀我?我先杀你
2。敢骂我,看不起我?我杀
3。政治问题。我杀
4。没办法,只好让你死了。我杀
5。报复你。我杀
6。就个医生,居然还不给我面子?我杀
这在古代,还是属于正常人的行为之内。


结果,小罗同志,为了贬曹,简直是甚费苦心啊,居然变成了:
1。什么啊?我杀错了?好,也罢,那我就杀到低了
2。看不顺眼的,杀。
3。比我聪明的,杀。
4。想杀我的,我杀。我还虐待你。
5。不想杀我的,我也杀。看我的“梦中追魂刀法”
经罗贯中“策划”,简直成了“杀人狂魔”。
这在什么时代,都很不合理,很不正常。

宣布:曹操属于古代“正常”杀人。准许无罪释放。
至于罗贯中,则因故意诬陷罪,歪曲罪,无中生有罪,情节太过严重……
话说要活在三国时代,有种你站曹操旁边,诬陷他一句看看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7#
 楼主| 发表于 2008-04-07 08:55:00 | 只看该作者
结束语:


揭开“曹操杀人案”。宣告无罪释放。全文结束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8#
 楼主| 发表于 2008-04-07 12:10:00 | 只看该作者
1959年1月至5月,郭沫若同志接连写了《谈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替曹操翻案》、《中国农民起义的历史发展过程——序〈蔡文姬〉》等文章,并在历史剧《蔡文姬》里塑造了一个与《三国演义》中的曹操迥然不同的曹操形象,从而在文艺理论和创作实践两个方面都尖锐地提出了“为曹操翻案”的问题。


问题一经提出,立即在学术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文史工作者纷纷撰文,就如何评价历史上的曹操和《三国演义》中的曹操进行了热烈的争鸣。可惜,由于种种原因,这一争论未能充分地开展,也未能深入下去。这就给学术界,特别是给《三国演义》研究工作留下了一大悬案。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9#
 楼主| 发表于 2008-04-07 12:11:00 | 只看该作者


粉碎“四人帮”以后,沉寂已久的《三国演义》研究逐渐活跃起来,于是,“为曹操翻案”的问题又开始受到人们的关注。事实上,每一个严肃的《三国演义》研究者都或深或浅地感觉到,要想深入地研究《三国演义》,正确地评价它的思想和艺术成就,就不可能回避曹操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08-04-16 10:17:00 | 只看该作者
[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
回复 支持 反对 引用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分享按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