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策论坛

标题: [公告]关于此次封王名流团内处理通报 [打印本页]

作者: 我是水水    时间: 2010-1-13 22:49
标题: [公告]关于此次封王名流团内处理通报

名流军团关于本次购买封王资格重大失误处理结果的公告

在名流经历了从12州锐减至2州的困难之后,名流管理层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并许诺团友年前的最后一次封王战中争取夺得几个好州当做给兄弟们的新年礼物,孰知在兄弟们积极买官成功后,军团管理层、特别是团长KIM,再次发生重大失误,忘性过大导致错过买州时间,使得军团在封王中全面被动,不但未封到对手的任何一个州,且本身的两州也遭到挑战,对于本次重大错误,军团管理层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辜负了团友们的期望和热情,水水代表整个管理层给团内的兄弟姐妹赔罪,对那些信任我并耗费财力购买官位的团友表示深深的歉意!

没有规矩,何以成方圆,一团不治,何以平江山,本次失误罪不可赦,特作出处理公告以儆效尤,处理结果如下:

1、免去KIM蓝天战盟、名流两团的团长之职,由阿铭接任;

2、对于此次重大失误的罪魁祸首KIM,处以罚款1000RMB整作为团费;

3、于本周周五召集军团管理层及身在上海的团友们开会(地点另行通知),提出名流管理层重组方案以供团友评定;

4、原军团管理层没有做好督促辅助义务,同样难以逃脱干系,对以阿铭为首(包括本人在内)的原管理层成员分别处以200RMB的罚款,于本周五开会时交清。

本公告为最终处理意见,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14 16:12:11编辑过]

作者: 刘惫    时间: 2010-1-13 22:58
QUOTE:
以下是引用我是水水在2010-1-13 22:49:00的发言:



名流军团关于本次购买封王资格重大失误处理结果的公告

在名流经历了从12州锐减至2州的困难之后,名流管理层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并许诺团友年前的最后一次封王战中争取夺得几个好州当做给兄弟们的新年礼物,孰知在兄弟们积极买官成功后,军团管理层、特别是团长KIM,再次发生重大失误,酗酒过度导致错过买州时间,使得军团在封王中全面被动,不但未封到对手的任何一个州,且本身的两州也遭到挑战,对于本次重大错误,军团管理层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辜负了团友们的期望和热情,水水代表整个管理层给团内的兄弟姐妹赔罪,对那些信任我并耗费财力购买官位的团友表示深深的歉意!

没有规矩,何以成方圆,一团不治,何以平江山,本次失误罪不可赦,特作出处理公告以正视听,处理结果如下:

1、免去KIM蓝天战盟、名流两团的团长之职,由阿铭接任;

2、对于此次重大失误的罪魁祸首,对KIM处以罚款1000RMB整充做团费;

3、于本周周五召集军团管理层及身在上海的团友们开会(地点另行通知),提出名流管理层重组方案以供团友评定;

4、原军团管理层没有做好督促辅助义务,同样难以逃脱干系,对以阿铭为首(包括本人在内)的原管理层成员分别处以200RMB的罚款,于本周五开会时交清。

本公告为最终处理意见,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13 22:53:25编辑过]

哥哥我还没当上管理层,没发表

[em06]
作者: UFOSOS    时间: 2010-1-14 08:49

这些孩子这次动真格的了

顶了


作者: 乱舞天下    时间: 2010-1-14 09:03
QUOTE:
以下是引用我是水水在2010-1-13 22:49:00的发言:

名流军团关于本次购买封王资格重大失误处理结果的公告

在名流经历了从12州锐减至2州的困难之后,名流管理层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并许诺团友年前的最后一次封王战中争取夺得几个好州当做给兄弟们的新年礼物,孰知在兄弟们积极买官成功后,军团管理层、特别是团长KIM,再次发生重大失误,酗酒过度导致错过买州时间,使得军团在封王中全面被动,不但未封到对手的任何一个州,且本身的两州也遭到挑战,对于本次重大错误,军团管理层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辜负了团友们的期望和热情,水水代表整个管理层给团内的兄弟姐妹赔罪,对那些信任我并耗费财力购买官位的团友表示深深的歉意!

没有规矩,何以成方圆,一团不治,何以平江山,本次失误罪不可赦,特作出处理公告以儆效尤,处理结果如下:

1、免去KIM蓝天战盟、名流两团的团长之职,由阿铭接任;

2、对于此次重大失误的罪魁祸首KIM,处以罚款1000RMB整作为团费;

3、于本周周五召集军团管理层及身在上海的团友们开会(地点另行通知),提出名流管理层重组方案以供团友评定;

4、原军团管理层没有做好督促辅助义务,同样难以逃脱干系,对以阿铭为首(包括本人在内)的原管理层成员分别处以200RMB的罚款,于本周五开会时交清。

本公告为最终处理意见,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13 22:59:37编辑过]

呵呵顶


作者: KIM    时间: 2010-1-14 10:30

对于此次事件本人责任重大

辜负了很多兄弟们的期望

但是名流 蓝天军团将不会

就此偃旗息鼓毕将在更好

的管理下恢复往日的风采

请各个兄弟朋友们继续一

如既往的支持军团离不开大家


作者: gcax    时间: 2010-1-14 10:39
QUOTE:
以下是引用KIM在2010-1-14 10:30:00的发言:

对于此次事件本人责任重大

辜负了很多兄弟们的期望

但是名流 蓝天军团将不会

就此偃旗息鼓毕将在更好

的管理下恢复往日的风采

请各个兄弟朋友们继续一

如既往的支持军团离不开大家

必须的


作者: 大漠飞鹰O5    时间: 2010-1-14 11:32

杀猪(KIM猪)儆狗(土狗)


作者: 乱舞天下    时间: 2010-1-14 11:46
QUOTE:
以下是引用大漠飞鹰O5在2010-1-14 11:32:00的发言:

杀猪(KIM猪)儆狗(土狗)

[em01]
作者: UFOSOS    时间: 2010-1-14 13:29
QUOTE:
以下是引用大漠飞鹰O5在2010-1-14 11:32:00的发言:

杀猪(KIM猪)儆狗(土狗)

这个好啊,过年吃不完了


作者: 飛翔的心    时间: 2010-1-14 13:33

垃 圾水的文采还是不错的 有哥哥当年的风范

[em01][em01]
作者: ly02051028    时间: 2010-1-14 14:01
QUOTE:
以下是引用gcax在2010-1-14 10:39:00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KIM在2010-1-14 10:30:00的发言:

对于此次事件本人责任重大

辜负了很多兄弟们的期望

但是名流 蓝天军团将不会

就此偃旗息鼓毕将在更好

的管理下恢复往日的风采

请各个兄弟朋友们继续一

如既往的支持军团离不开大家

必须的

必须的!


作者: gcax    时间: 2010-1-14 14:05
QUOTE:
以下是引用ly02051028在2010-1-14 14:01:00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gcax在2010-1-14 10:39:00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KIM在2010-1-14 10:30:00的发言:

对于此次事件本人责任重大

辜负了很多兄弟们的期望

但是名流 蓝天军团将不会

就此偃旗息鼓毕将在更好

的管理下恢复往日的风采

请各个兄弟朋友们继续一

如既往的支持军团离不开大家

必须的

必须的!

围观情书


作者: 我是卧底    时间: 2010-1-18 11:41
QUOTE:
以下是引用飛翔的心在2010-1-14 13:33:00的发言:

垃 圾水的文采还是不错的 有哥哥当年的风范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垃圾飞翔,不吹你会死啊

[em01][em01]
作者: KIM    时间: 2010-1-18 12:11
QUOTE:
以下是引用我是卧底在2010-1-18 11:41:00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飛翔的心在2010-1-14 13:33:00的发言:

垃 圾水的文采还是不错的 有哥哥当年的风范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飞翔,不吹你会死啊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必须的


作者: 刘惫    时间: 2010-2-6 14:41
俺决定不再支持[em09][em09][em09][em09]
作者: 斯科菲尔德    时间: 2010-3-11 19:25
QUOTE:
以下是引用大漠飞鹰O5在2010-1-14 11:32:00的发言:

杀猪(KIM猪)儆狗(土狗)


作者: 班师    时间: 2010-3-12 10:50
QUOTE:
以下是引用KIM在2010-1-18 12:11:00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我是卧底在2010-1-18 11:41:00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飛翔的心在2010-1-14 13:33:00的发言:

垃 圾水的文采还是不错的 有哥哥当年的风范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飞翔,不吹你会死啊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必须的

围观、、、不说话


作者: KIM    时间: 2010-3-12 10:52
QUOTE:
以下是引用班师在2010-3-12 10:50:00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KIM在2010-1-18 12:11:00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我是卧底在2010-1-18 11:41:00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飛翔的心在2010-1-14 13:33:00的发言:

垃 圾水的文采还是不错的 有哥哥当年的风范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飞翔,不吹你会死啊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必须的

围观、、、不说话

拉出去砍了


作者: lin830921    时间: 2010-3-16 10:58
QUOTE:
以下是引用KIM在2010-3-12 10:52:00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班师在2010-3-12 10:50:00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KIM在2010-1-18 12:11:00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我是卧底在2010-1-18 11:41:00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飛翔的心在2010-1-14 13:33:00的发言:

垃 圾水的文采还是不错的 有哥哥当年的风范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飞翔,不吹你会死啊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必须的

围观、、、不说话

拉出去砍了

[em02][em02][em02]
作者: jkwlyn0426    时间: 2010-4-28 11:17
标题: 公司的注册形式
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公司注册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为发起人,注册公司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工商注册。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3)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5)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代办执照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作者: qrst875    时间: 2010-5-4 18:2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天外肥仙    时间: 2010-5-18 18:5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k7d8jc8kd    时间: 2010-8-23 19:4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qq678zqaz    时间: 2010-12-2 02:5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不懂我心    时间: 2011-6-2 18:1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欢迎光临 三国策论坛 (http://newbbs.sgconline.com.cn/) Powered by Discuz! X3.2